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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专项规划.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8/8/24 文件大小:1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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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专项规划
一、土地利用规划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述

土地利用规划是在改革开放后,保护耕地被大量占有的背景下逐步展开的。土地利用规划是依据土地的自然地理特点,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保护生态环境和耕地,对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进行的时空上的超前安排和部署。

1)因地制宜原则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差异很大,需要解决的土地利用
问题也不尽相同,这就决定了土地开发利用的方向、方式、深度和广度的不同。
因此土地利用规划必须遵循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时要考虑市场经济对
土地利用需求及其变化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2)动态平衡原则
土地资源既是一个自然综合体,又是一个经济综合体。由于土地自然要素和
社会经济要素是动态变化的,随着这些影响因素的改变,原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可
能随之发生变化甚至不再合理。因此,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合理性是相对的,它
需要在动态发展中不断进行适时调整,以保持相对合理状态。这一原则要求规划
指标留有余地,使规划方案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保证土地供需能够长期平衡。
3)综合效益原则
综合效益原则要求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必须使土地利用达到综合效益最优,
即三大效益协调统一,总体效益最佳。土地利用规划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思想,
追求综合效益的最优化。做到以下几点:
提高土地利用率。在不影响生态环境和公众能够接受的情况下,提高土地垦
殖率,开发未利用土地,增加土地利用面积;在有利于环境改善和提高土地产出
率的前提下,对已利用土地进行内涵挖潜,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节约用地。
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尽量根据土地适宜性和市场需求,调整土地利
用结构和布局,提高规划区内土地的整体产出率和经济效益。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留出必要的生态环境用地,增
加林地和草地等绿化用地面积,加强水土保持,禁止坡耕,实行耕地轮作、轮休
制度以保持土地生产力。
4)指标控制原则
土地利用规划既是对土地利用在时间上的安排,也是对土地利用在空间上的
安排。而在目前的土地管理体制下,同一区域需要接受不同层次的政府管辖,而
每一级政府都有自己的土地利用规划,为了保证各级政府土地利用规划的统一性,必然要求同一区域内的各类用地数量和布局在不同等级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内是完全一致的,指标控制就是解决此问题的有效办法。因此,进行土地利用规划时,指标控制便成为一个基本原则。
《土地管理法》中明确提出土地利用规划必须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的实现,规划耕地数量不能比现状减少,必须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5)弹性原则
规划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信息不完全的灰色过程,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尤
其是当代社会经济环境变化急骤,土地利用涉及的面又广,用地部门又多,大量
不可把握的随机因素进一步增加了这种不确定性。因此,为了能够成功地应付各
种变化,规划必须具备一定的弹性或可调性。弹性原则是用来在规划期内增加改
变方向的能力,使规划自身内部建立起适应环境干扰的应变系统,从而降低规划
失败的风险。
6)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规划是指规划工作组同工作以外的将来要执行规划或受规划影响的部门或公众代表广泛交换意见,共同参与规划决策的过程。熟悉情况的部门或公众能纠正规划人员所收集资料中的错误或遗漏,可以在利害对立的部门或公众之间创造相互了解的机会,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公众参与往往能提出受传统限制的规划人员想不到的创造性意见或揭露未被预见的后果,更重要的是有利于规划的广泛接受和实施。
应当注意,这些原则是相互联系的,规划人员必须了解这些联系,正确运用,
才能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我国当前的土地管理事业中具有重要作用。它有以下
特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按国家行政管理体系编制的,分全国、省、市、县、
乡五级。上一级规划是下一级规划的控制和依据,下一级规划是上一级规划的具
体实现,从而形成全国范围的严密而协调的土地利用宏观控制网络。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规划地区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为依据,是国家对农业
用地及非农业建设用地实行的宏观控制、协调、组织和监督。
(3)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编制,覆盖区域内全部土地。这是区别于其他类型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特征。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代表国家利益控制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土地利用。从这个意义上讲,其他部门或专业的规划、跨地区的总体规划,都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