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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66kV叉干输变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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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66kV叉干输变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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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66kV叉干输变电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大安66kV叉干输变电新建工程及10kV疏通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大安66kV叉干输变电新建工程及10kV疏通工程
建设单位: 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
编制日期:2011年1月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大安66kV叉干输变电新建工程及10kV疏通工程
建设单位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
法人代表
王树声
联系人
吴浩
通讯地址
白城市长庆北街1号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137000
建设地点
大安市叉干镇北侧
立项审
批部门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吉电发展【2010】442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总投资
(万元)

预投产日期
2011年
建设项目由来:
目前,叉干线由舍力变出一回10kV叉干线为其供电,最大供电半径32km,负荷高峰期电压较低,近几年,综合治理盐碱地初具成效,叉干镇水田开发较早也较快,2010年计划在叉干南继续大面积开发水田10000公顷,新打电机井200余眼。
为满足国家土地整理项目的用水需求,引嫩入安工程也已经开始实施,该项目需要可靠的电力保障,如果从现有的10kV叉干线接引,供电半径达35km,供电半径过长。供电质量不符合要求,远远满足不了负荷需求,供需矛盾将十分紧张。供电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现有的供电方式已经无法满足负荷的快速增长要求,新建66kV叉干变电站是必要的。
,66kV进线1回, ,接线形式为线路变压器组。
根据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原国家环保局第18号令《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大安66kV叉干输变电新建工程及10kV疏通工程应履行环境
影响报告表审批手续。受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的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总论

环境影响评价法作为我国的一项环境保护法律,目的是为建设项目优化选址、合理布局、保护环境提供科学依据,以实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同步发展,为环境管理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分析,针对本工程的工程概况及污染源情况,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对本工程投入运行后对环境所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提出污染减缓措施,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严格执行国家、吉林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贯彻国环办[2002]88号文件精神,尽量利用现有有效资料,避免重复工作,提高报告编写质量,缩短环境评价周期。
评价工作坚持有针对性、政策性、科学性,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

、法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10月1日施行);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月27日施行)。

《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年1月12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
《吉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实施时间2004年9月1日)。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HJ/;);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1996);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
《高压架空送电线、变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