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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需注意的几点问题.doc

上传人:w8888u 2013/2/2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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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需注意的几点问题.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需注意的几点问题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正确行使的一项重要举措,既有利于及时、全面固定关键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和诬告干警,也有利于强化对讯问活动的监督,有效防止刑讯逼供等违法讯问行为的发生,促使侦查人员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依法办案水平。另外,还可以通过再现审讯过程,帮助检察机关从中寻找新的案件突破口。
任何事情都有利有弊,从2007 年 10 月 1 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实行同步录像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已经有5年了,录音录像工作虽然在刑事诉讼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现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存在一定问题。
现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规定“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起始时间,以讯问人宣布讯问开始起,以讯问人宣布讯问结束止”。
这条规定很容易造成侦查讯问人员先突破后审讯,也就是常说的“先审后录”,即检察人员将案件突破以后再象征性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样录制的视听资料看似符合相关规定,但除了证明在录音录像的讯问当时,不存在违法问题外,对供述前有没有发生违法情况、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受到精神强制乃至刑讯逼供、讯问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在意志自由情况下的自行表达等问题,讯问的音像资料却无法予以证明,而在办案实践中,容易出现办案事故的多数都发生在无法证明的讯问开始前。
二是侦查人员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不理解和抵触。
在录像过程中,部份侦查人员觉得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使自己像戴了紧箍咒一般,干活缩手缩脚,严重影响办案的效率。从根本上讲,产生这种心理的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侦查人员已经习惯于以往的审问方式,突然间将自己审讯时的言行举止全部暴露在摄像头下,平时说的话不敢说,平时做的事不敢做,精神高度紧张,在审讯中,审讯思路变得不清晰,提问缺乏条理性,表达能力变得吞吞吐吐。另一方面,“口供第一”的观念还不同程度存在,刑讯逼供、指供诱骗供等违法取证的问题并未根除。在一些侦查人员看来,对犯罪嫌疑人打两下、骂两句都很正常,只要嫌疑人口供能拿下来,案件突破,那些“小节”可以不理会。而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在无形中限制他们的行为,从而产生抵触情绪。
三是同步录音录像的录像资料保存管理不规范。
现在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产生的录像资料大多存诸在硬盘及光盘中,虽然光盘和硬盘在理论上可以存放百年以上时间,但这是对保存的环境有严格的要求的情况下才能达到。现大多数检察机关将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交给档案室保管时,档案室并没有专门的设备对其保管,而是按一般档案进行管理,这样就会造成硬盘及光盘的数据在三五年后就可能无法读取。而同步录音录像的录像资料作为案件资料的一部份,是必须长久保存的。
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一个全新的概念,检察机关未建立长效规范的监督机制(虽然检察机关规设立了人民监督员对同步录音录像进行监督,但却未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在实践过程中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自侦部门往往依据自己的理解来执行,对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个别领导基于办案大局视若无睹、听之任之。
对于以上存在的几点问题,笔者抛砖引玉为改进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规范操作,让同步录音录像在阳光下进行。首先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