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港口企业的影响
摘要:部分区域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大多数行业结构性减税的效果体现得较为明显,但也有部分行业如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辅助服务税负从短期来看不降反增。笔者以港口企业为例进行分析,阐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港口企业的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港口企业物流辅助服务
一、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
增值税自1954年在法国开征以来,因其有效地解决了传统销售税的重复征税问题,迅速被世界其他国家采用。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征税范围大多覆盖所有货物和劳务。我国1979年引入增值税,最初仅在襄樊、上海、柳州等城市的机器机械等5类货物试行。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2009年,为了鼓励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在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机器设备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我国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2012年9月1日起继续扩大试点范围。试点以来,大部分行业的结构性减税效果得到了体现,但也有部分行业从短期来看税负不降反增,其中港口企业体现得尤为明显。
二、对港口企业收入的影响
港口企业和其他一些普通的企业有所不同,有其自身的特点。港口企业的收入一般包括仓储收入、港口码头服务收入、搬运装卸收入、交通运输收入、煤炭销售收入、铁矿石销售收入等。在这些收入中,前四者是港口企业的主要业务,同时也是这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范围。因此,对港口企业的利润有着重要的影响。
目前,港口企业的收入,不同类型的收入有不同的税率,其中仓储收入、港口码头服务收入按百分之五的税率征收“服务业”营业税,搬运装卸收入、交通运输收入按百分之三的税率征收“交通运输业”营业税。对企业的收入进行税费计算时,每一个不同类型的收入乘以不同的税率,然后加计起来,就形成了总的税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仓储收入、港口码头服务收入、搬运装卸收入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其中仓储收入、港口码头服务收入的税率增加了1%,搬运装卸收入的税率增加了3%,而税率增加最大的当属交通运输业,由3%猛增至11%。
税收政策的变动,对港口企业市场价格的影响比较突出,进而影响到了总体收入水平。如果在收费方面不含有增值税,而另行收取增值税款,那么整个企业的营业收入不但不会受到影响,反而还会增加,而最终的承担者是消费者。而这样的结果是增大了企业议价的难度,进而影响了业务的正常运营。如果收费方面含有增值税税款,即保持原先的收费金额不变,那么整个企业的营业收入就会受到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