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涉诉信访法官权势语言征显
摘要:“涉诉信访”是基于我国国情而设立的信访机构,是当代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涉诉信访”既要有效防控涉诉信访,又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是当今法院的两难选择。涉诉信访中法官是冲突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着调解矛盾的职责。双方当事人地位的不平等,决定了语言中权势的存在。涉诉信访语言中的词汇、语义、句式及对话中的指称、话轮掌控和情态都是观察权势存在的窗口。淡化语言权势,是涉诉信访成功的重要因素。
关键词:涉诉;法官;权势;语言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544(2012)11-0096-04
一、引言
“涉诉信访”是基于我国国情而设立的信访机构,是当代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涉诉信访案件”指经过了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开庭审理或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审判工作的延伸和继续。
“涉诉信访”既要有效防控涉诉信访,又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是当今法院的两难选择。涉诉信访的群众工作做好了,才可能真正让群众心服口服地“息诉”、“罢访”,真正做到终结涉诉信访。涉诉信访处理得好,既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提高的反映,也是党的执政能力加强的折射。我国十五大指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的重要内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是我国政法战线的中心工作和战略任务之一;十七届五中全会我党也强调坚持为人民服务,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以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权势在涉诉信访法官语言中的语义征显和旬式选择
(一)权势在涉诉信访法官语言中的语义征显
涉诉信访中,法官的职责是化解矛盾,信访法官履行该职责时诉诸的话语手段主要是“告知”和“建议”。此二类语义内容是观察涉诉信访法官语言权势的很好窗口。
1.“告知”式。法院设置信访部门是为了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反映权、建议权、投诉权,增加化解冲突的手段,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涉诉信访的法官突破了中立裁判的地位,参与到冲突之中,他们处于调解位置,定纷止争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因而,在涉诉信访中,法官应该极尽“告知”职责,将自己知道而对方不知道的法律背景告知对方;但他们在行使告知义务的时候,流露了在上位者的权势地位。表现在“告知”的类别主要是一些“帮助”类、“安慰”类、“强调”类、“回答”类、”讲”类和“告诉类”,或者语气、措辞有些强硬和正式。例如:
“我帮你查过了!”
“不用急,证明我会给领导看!”
“我再三强调:你以你儿子的名义提起申诉,你儿子向金山法院提起申诉,他们驳回你们的申诉后,你们再向一中院提起上诉
…”
“我现在回答:案子审理期间,一般不安排领导接待。”
“我给你讲的都是负责任的表现!”
“什么时候开庭会告诉你的!”
我们说,“帮助类”、“安慰类”源于强者对弱者的人道支持,“帮助”与“安慰”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弱势方的示好与示强:“强调”和“回答”类的告知虽然是为了满足对方的需求,但措辞过于正式,拉开了说话者与听话人之间的距离,无疑是一种权威的显示;“讲”和“告诉”类的告知,虽然是中性的,但被赋予强硬的口吻后,在上位者的威严不言而喻。还有的“告知”,表面上不留有任何权势痕迹,使用的是刻板的程式,似乎很客观,实质是通过正规的、陌生的文风显示法官的权势地位。例如: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
“民事法是这样规定的:…”
陈述时似乎很客观,很科学,也很有理性,很有信服力,但给人一种冷漠的印象。感觉说话者(法官)把自己置身于案情之外,是以调解者身份出现而不是以冲突力量的身份出现,这是一种无声的身份告白,在向听话人(当事人)暗示着自身的权势地位。
另外,法官在告知事项时还有个非常鲜明的特点:“法院”、“法官”、“检察院”、“院长”、“领导”、“老百姓”等标明彼此身份的词语在双方话语中出现的频率都比较高。例如:
“法院告知可执行的财产,接下来,如果可以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有什么要求,我们转交给法官。到时我们把你来访情况跟法官说一下。”
“老百姓讲不清楚可以请律师、一般老百姓怎么会…?”
“官方的讲法是交通事故,讲到底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
“你要么这样,向上一级的检察机关申诉。…”
“我用一个普通老百姓的身份对你说,…”
反复出现“行政机关”和“执政者”有关的词语,在于有意提醒当事人注意双方身份,突显法官的权势地位。虽然说,信访者的权势语言或强势表态,往往能使其占据主动,成为有利于其的纠纷解决方式,但在民主法律意识增强的当下,该类称呼的反复出现无疑会激化双方的矛盾对立,不利于信访工作的进行。
2.“建议”式。searle曾从言语行为理论角度对“建议”作了很精确和精彩的界定:从命题内容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