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1
第二章总体要求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发展目标 6
第三章主要任务 9
一、学前教育 9
二、义务教育 10
三、普通高中教育 13
四、职业教育 15
五、高等教育 17
六、终身教育 21
七、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22
八、教师队伍建设 24
九、教育交流合作 27
第四章保障措施 28
一、大力推动教育体制改革 28
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31
三、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33
四、加强组织领导 34
前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贯彻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提前三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及转变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编制和实施《福建省“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对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作用。
本《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体现《福建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并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2010-2012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实施意见》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相衔接,主要阐述政府对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力求体现前瞻性、针对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本《规划》的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定不移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教育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跨越。“十一五”期间,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在以往的基础上又迈上了新台阶。
建成了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着力提高教育覆盖面和普及水平,%,每万人口在园幼儿数连续位居全国第2位,%,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达98%,
覆盖全省人口83%的地区实现“双高普九”目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22个百分点,%,基本完成高校布局调整和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建设任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每万人口普通高校在校生数均超过全,高考录取率达到了80%,建成了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国民教育体系。认真实施《福建省终身教育条例》,学习型组织建设、社区教育多形式开展,继续教育、老年教育蓬勃发展,奠定了终身教育体系的良好基础。,全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
教育公平迈上新台阶。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免费,建立了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助学体系,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中职学生实施生活费补助、推行“免费营养早餐工程”,免除中职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88%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位居全国前列,建立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各类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和农村寄宿制学校等工程,全面消除中小学D级校舍危房。
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稳步推进,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重视和培养。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了51个职教集团,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得到加强,新增博士点78个、硕士点324个,国家重点学科达42个,实施省部共建厦门大学、华侨大学。,高校已经成为我省重大科研项目的主要承担者,重大科技成果的主要贡献者,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依托者,科研创新人才培养与聚集的主要基地和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提供者。
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全省财政性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连续九年居全国首位,
,年均增长17%。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表彰制度,率先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高度重视并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数量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结构趋于合理。“教育督导”制度全面实施,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教育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闽台教育合作交流拓展新领域。成立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大力推进和统筹协调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