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十二怒汉观后感
《十二怒汉》描述一名纽约青年被控杀父,将被判处一级谋杀的死刑。已经有十一名陪审员裁定疑犯有罪,只有一位觉得事态可疑,坚持已见提出异议,并且凭耐心与毅力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推翻原意,终于为这一宗几乎已成冤案的判决平反。全片大部分时间处于狭窄的房间内进行,但凭精彩的对白和演出,仍能创造出紧扣观众的剧力。下面是《十二怒汉》的观后感,欢迎阅读。
十二怒汉观后感第一次看《十二怒汉》是在大学的课堂上,看后便成了我的经典收藏。这部电影已经看过了好多遍,丝毫没感到厌烦,每每欣赏,仍然会感到心潮起伏,畅快淋漓,特在此推荐。
整个故事发生在一间陪审团休息室里。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因为杀害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证人言之凿凿,各方面的证据都对他极为不利。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他们要在休息室达成一致的意见,裁定少年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少年将会被判处死刑。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各有不同,除了8号陪审员之外,其他人对这个犯罪事实如此清晰的案子不屑一顾,还没有开始讨论就认定了少年有罪。8号陪审员提出了自己的“合理疑点”,耐心地说服其他的陪审员,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观也在冲突和较量。
通过演员精细的表演和精彩的台词,整部电影折射出人性的高贵、责任、正直,同时也无情地的鞭挞了人性的脆弱、阴暗和自私。它形象地说明了陪审团制度的特点:不是证明嫌疑人无罪,而是证明该案子证据不够充分,无法定罪,这也是西方法律制度“宁可放走一万,不可错杀一个”的典型例子。
这也是为什么我被这部电影吸引,一次又一次重温,每次都被法律的力量震撼。
十二怒汉观后感过年的时候,我奶奶跟堂弟发生了争执。奶奶认定她攥了好久的空瓶子和鸭毛都被堂弟拿去卖了。奶奶认定的理由是,这事除了我堂弟外没人会干。可是,下午的时候,我堂妹把卖空瓶子和鸭毛的钱给她的时候,告诉了她真相,那就是我爸爸让堂妹拿去卖了的。奶奶顿时无语。
我们常像我奶奶一样,总爱根据一个人平时的所作所为来认定另外一件事情的性质。比如,李四平时总爱偷鸡摸狗,这次李四隔壁家小鸡被偷,一定是李四干的。为什么?人们一定会斩钉截铁地说,肯定是他,不是他还会是谁,我都认识他这么多年,那件坏事跟他无关?
如果,如果有一天我们坐在审判席上,作为一名审判员去审判一出杀人案的时候,我们还会带有偏见的眼光去做判决吗?
西德尼吕美特的《十二怒汉》给我们讲述了这么一个故事。12位陪审员审理一起子杀父的案件,在面对11位认为有罪的同僚,8号陪审员坚定的回答了“无罪”的判定,并通过细致的推断,说服了其他十一位陪审员,做出了“无罪”的判决。8号陪审员的感性认识来源于对这个从6岁起就饱受父亲拳头,从未得到关爱的孩子的同情。良知驱动他独自面对十一位同僚的质疑,分析案件的可疑之处,阐述自己的观点。
这位陪审员一直坚持不懈地为这个孩子辩护的理性原因是,他认为这个案件存在“合理怀疑”的地方。在美国司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当一个案件存在“合理怀疑”的时候,陪审团和法官就不能对被告做出有罪的判决。片中一位陪审员就“合理怀疑”,说出这么一句话:“这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神圣的一条,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
豆瓣有人举出了“母亲杀死婴儿”的例子,作为反证,指出了这种司法理念造成一部分罪犯利用法律空子逍遥法外,正义没有得到应有的伸张。但是我的理解是,这是善的理念,它想要做到的仅是“不冤枉”。
只要在法律中加入“合理怀疑”,法律就完善了,公民权益就能得到保证了?只要我们带着感性的态度去处理事情,正义就会得到伸张? 别忘了,伴随感性认知还有一个叫做“偏见”的魔鬼。它遮蔽了我们的双眼,它混淆了我们的逻辑,它阻碍了我们寻找“合理怀疑”的道路。
西德尼吕美特的《十二怒汉》里。3号陪审员是认定少年“有罪”的最坚定支持者。他失败的教育,使得他的孩子在16岁跟他干了一架,20岁后离家出走,至今未归。他心中满是对他孩子的失望,他的失望甚至已经渗透到对新一代孩子的身上。在陪审团谈论中,他始终坚定地说道:“我肯定是他做的,一开始我就深信他是有罪的”。他甚至提到,愿意亲自将这个案件中的孩子送上电椅,打上开关。
10号陪审员则是3号陪审员坚定的同盟,他声色俱厉地向其他陪审员申诉,这些出自贫民窟的孩子,本性就是坏的,他们杀人不眨眼,他们没几个还有人性,所以干出什么样的事情都是正常的。在他慷慨激昂地说完这些话之时,11位陪审员纷纷离席表示抗议。
3号陪审员的“有罪”认定来自于父权主义、源于自身失败的教育,10号陪审员的“有罪”认定来自于对贫困的蔑视,对穷苦人民人格的看低。4号陪审员的“有罪”认定则来源于他理性的判断。
文质彬彬的4号陪审员的坚持,源自女性证人的目击证词。但是,女性证人的证词存在异议。她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