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十二怒汉观后感3篇
《十二怒汉》中亨利方达饰演的8号说,“合理怀疑是我们司法制度中非常珍贵的一部分。”整部影片就在实践着这一原则,影片虽然十分理想主义,但深深植根于现实。《十二怒汉》是影史的不朽名作,在豆瓣排名第26,IMDB排名第7。下面是3篇关于《十二怒汉》的观后感,欢迎阅读。
十二怒汉观后感_篇1 这是一部表现美国陪审员制度的黑白片,也是一部“清谈类”的推理电影。一间房,一台饮水机,一架风扇,一座衣柜,一张桌子,十二个来自不同阶层的男人。
影片的一开始,在“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只有8号陪审员坚持被告人是无罪的(我知道好戏要开场了)。之后8号陪审员分别从物证和人证出发,通过观点重组,细节推断,现场重建以及敏锐的洞察力一举推翻证人的谎言,证明耳听为虚,眼见也不为实的“推理”规条。
“清谈类”的推理小说和电影,成败的关键在于人物性格的塑造以及推理的过程上。片子看到一半的时候,想起前段时间看的《七个证人》,从推理小说的角度看,《十二怒汉》中的“侦探”用到了大部分的破案方法,但在推理的厚重感上还有所不足,这种“厚重感”体现在线索间关联度上,逻辑性是比线索多寡更重要的推理要素(这也是我觉得《荷兰鞋》与《法国粉末》旗鼓相当的原因)。
影片叙述张弛有度,恰到好处的在每一轮的推理后安排“中场休息”时间,让观众有时间和精力回味故事之外导演要表达的东西。除了正义,司法制度,民主制度,“疑罪从无”外,感触最深的就是我们从小接受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处事准则。虽然片名叫做《十二怒汉》,但十二名陪审员中的大多数却还是理性的绅士,他们坚持着不同的观点,却也一直捍卫着对立者说话的权利,片中的有一位陪审员说的好,大意是:“我不是哪一方,我只站在事实这一方。”抱团并不代表着掌握了事实,真相才是唯一可以横亘在对立方中间的高山,而我们要的是有登上这座高山的勇气和毅力。
该片拍摄于1957年,里面的很多演员现在也已作古,但我还是怀念他们身上的汗水味,就像在怀念所有心无旁骛的推理故事一样;我想念那夏夜哗啦啦的雷雨声,就像在想念所有“名侦探”身上的“光辉”一样。……
十二怒汉观后感_篇2 1957年的《十二怒汉》是导演西德尼?吕美特的处女作,由亨利方达主演,是一部探讨陪审员制度和法律正义的经典之作,影片获柏林金熊奖。影片以俄罗斯和车臣持续两个多世纪的历史矛盾为背景生活在战乱阴影之下的莫斯科人,对车臣人有着显而易见的仇恨和厌恶。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车臣男孩,涉嫌杀死自己的养父一名俄罗斯军官。法庭经过三天的审理后,将最后决定权交给了十二名俄罗斯陪审员。影片巧妙地将民族矛盾纳入影片的体系中,暗示了法庭上由于人们的主观情感可能导致的判断失误,无形中突显了仇恨的张力,提升了审判的高度。
影片奠定简单的黑白色调,在少年飞驰的自行车车轮间,凌乱闪现的镜头片段间,“最为严厉的法律制裁”这句话不断从不同人的唇边吐出。经过冗长庭审后,睡眼朦胧的少年被带入一间黑暗阴冷的小屋中关押,而在一个学校的体育活动室里十二名陪审员登场,每个人都是漫不经心毕竟案情已进行了三天,且人证物证俱在,似乎男孩有罪是毋庸置疑的事实了。表决开始,居然有一票1票无罪!反对者有点尴尬和紧张:“我们买西瓜,不甜可以扔掉。然而表决不是买西瓜,我们举举手,这么年轻的一个孩子可能就一辈子要在监狱里了。”其实他也没有丝毫的证据能证明男孩并没有弑父,弄清楚事实真相的唯一办法是以反对票拖延时间。在这名反对者的引导下,投票一轮一轮重新进行,陪审员在经历分享人生阅历、现场模拟案情、尝试探寻其它可能性后,最终一致做出无罪的表决。
在这场大审判中,气氛始终紧张而沉闷,似乎每次在那个孩子濒临有罪判决的边缘,总有一只有力的大手把他往无罪的方向推一把,这就是智者对法律严谨性的尊重,对人性良善的呼唤。法律,是理性、严密、权威的象征,似乎一切遵循法律便能臻于至善。但是,谁又能保证法律本身是公正、完美呢?真相常常蜷缩在层层笼罩的迷雾背后,法律所倚重的证据可能仅仅是薄如蝉翼的一页纸,或者几句变化无常的证言。发现的所谓“真相”,可能远远不是终点。在周而复始的不可穷尽中,只有一种温暖的力量,是黑暗中的永恒之光,指引人们找寻到真理的出口,这就是人性中最原始的良善。法与情的天平,从来很难完全平衡,而人心最本质的善意与悲悯,则构建了人与人之间超越现实世界利益纷争的、最富饶的精神家园。
尽管导演在影片中并未给出凶手是谁的答案,但是随着电影情节对十二名陪审员多样而奇妙的人生境遇娓娓道来,让观众感受到的,是一种温暖的力量、一种坚定的信念、一种由衷的感动!面对一个毫不相干的车臣男孩,陪审员们追随内心的良善,根据自身的生活经验去发现真实,从而坚定而确信的投出了自己对生命的尊重与怜悯的一票。影片的最后一句话留给观众的是深深的思考:“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