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黔西县大坝煤矿
应
急
预
案
编制:大坝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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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煤尘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火灾事故应急救预案
矿井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火工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供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提升运输事故应急救预案
矿井高空作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矿井瓦斯的监测:根据2004年瓦斯等级鉴定,我矿为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二、矿井瓦斯的评估:
矿井瓦斯危害可分为一般瓦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三种。
三、矿井瓦斯的监控措施:
进行井下作业时,应结合井下作业地点场所的特点,相应的制定各种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其要求如下:
预防瓦斯爆炸技术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做到按实际配足风量。及时调节风量,使通风系统稳定、有效、连续不断,确保吹散、冲淡瓦斯,稀释到规程规定的浓度以下。
2、健全完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每一采区都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布置单独回风道。使采、掘工作面的污风直接进入采区回风道。
3、掘进工作面要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进风口侧新鲜风流处,并距回风流巷道10m以外,以防产生循环风,风筒吊挂要平、直、稳,不准出现“死弯”,风筒出口距迎头煤壁不允许大于5m,保证工作面有足够风量。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不准停风,否则必须撤出掘进巷道内的所有人员,切断掘进巷道内的所有电源,设置栅栏和警标,严禁人员进入。
4、瓦斯超限和积聚时,要及时进行处理,排放瓦斯时,要制定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瓦斯浓度在3%以上时,由救护队按措施进行处理。严禁无措施排放,对无计划停电、停风要认真分析事故,找出原因,制定措施和追究责任。
5、严格执行停、开工制度,没有审批和开、停工报告,不准擅自开、停工。
6、井下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瓦检员、放炮员、施工单位班长)联锁放炮制度。
7、井下杜绝盲巷。两巷贯通前20m(机掘50m),由地测部门下达贯通通知书。通风区接到通知书后要详细检查被贯通巷道的瓦斯浓度,并向生产技术科和生产单位送交允许或不允许贯通通知书,施工单位只有在接到允许贯通通知书后,方准由一头放炮贯通。两巷贯通期间,通风区必须保证风筒的吊挂质量,保证正常供风。
8、加强小窑老窑的预报工作。过小窑、老窑前,生产科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强行通风小窑、老窑。
9、严格瓦斯检查制度,瓦检员不得空班漏检,并实行现场交接班和一班三汇报制度。井下所有地点的瓦斯要做到“三无”,并按规定装备瓦斯监测报警断电仪。
10、井下电器设备都必须使用防爆型,井下的设备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合格后,方准下井,并应经常保持防爆性能良好,严禁失爆。
11、井下严禁带电作业(除本持安全型外),严格遵循停、送电制度,恢复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谁挂牌谁摘牌送电,其它人员不得任意停、送电。严禁使用井下用仪器、仪表,特殊情况须经矿方总工程师批准。
12、局部通风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煤电站实行综合保护,供电线路必须执行漏电、短路、接地三大保护。
13、煤巷、半煤巷及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一台运转一台备用。
14、不合格的炸药、雷管禁止在井下使用,放炮后,炮工必须注意回收残药、残管,并上交归库。任何人不得乱扔乱放。
15、凡因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达3%的掘进工作面,在救护队员未到达现场之前,瓦检员应将局部通风机三通打开并用绳索将三通前的风筒捆紧,在开口处设置栅栏,并在此守候。施工单位电工还必须检查风电联锁开关是否打到“零”位。确认无问题后,可在风机开关附近等候排放。
16、加强采、掘工作面局部冒落区、采区上隅角等的瓦斯检查和管理,以防瓦斯积聚。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配专职瓦检员,并做到现场交接班。
17、巷道贯通时要预计风流方向,并提前准备好调整系统的通风设施。
18、上隅角切顶线以里,悬顶空间必须用锯木袋封堵严实进行隔离,其倾斜长度要大于回风巷宽度。一旦上隅角瓦斯超限时,要有严密可靠的处理措施。
19、回风巷电气设备要距采面煤壁20m以外尚上邦铺设,并加强维护和失爆检查。工作面机尾应与上隅角保持一定距离。
20、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日益提高,使用的机械和电器设备以及供电网络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在生产中注意观察,定期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润滑剂要符合技术规程要求,以防止机械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火灾及沼气爆炸。
21、矿长、总工程师、技术员及采掘、通风的区队长、班长、放炮员、电焊工下井时要佩戴便携式瓦斯检定器,通风区负责对便携式瓦斯检定器的校正工作,确保误差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22、通风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