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社会管理创新是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以人为本、创新措施、以廉辅政、以言促政,注重现实性、区域性。
[关键词]社会管理;检察机关;探索;实践
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就是其中之一。2011年9月28日召开的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再次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检察机关是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新的时代条件下,人民检察事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是人民检察工作人民性的重要体现。人民检察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致的,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检察实践。荔湾区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结合区情、社情,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以人本理念统筹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才能使检察工作具有时代性,更具人民性。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当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让群众感受到权益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畅,进一步在群众工作能力和方法措施上下功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夯实社会稳定基础。对此,荔湾区检察院在以下方面进行了尝试:
(一)重点关注特殊人员
首先是关注被害人的救助。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帮助申请救助。尽管此类经费有限,但还是能帮到少部分被害人。除此之外,广州市荔湾区院积极帮助被害人通过各种措施得到社会救助。如在办理一件故意伤害案时,被害人被泼硫酸毁容,因被告人无经济赔偿能力,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医治。为此,荔湾区院除动员干警自愿捐款2万多元外,还通过媒体呼吁捐款、联系社会组织募捐,使得被害人得到初步治疗。其次,要解决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尤其是加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广播电视大学创建检察官社区矫正基地,安排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探索特殊人群监管工作新模式。目前,已安排了2名矫正人员就读。最后,要解决好涉罪流动人口逮捕率高的问题。流动人口高逮捕率本来是为了防止流动人口脱逃脱讼,降低诉讼风险,减小诉讼成本,但是这种做法通常是以牺牲法治平等为代价,利用刑事诉讼中的不确定因素进行诉讼风险的转移。荔湾区院已非常关注此种情况,并正在谋划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实现对流动人口犯罪逮捕措施的均衡合理适用。
(二)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首先是建立大控申格局。荔湾区院以控申科为主,建立了融入区委信访体系的全院业务科室参与的大控申格局,使人民群众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汇总、办理。其次是采取多种形式,方便人民群众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