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 ]
设计方:[ ]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
第二条设计依据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文件)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 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 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 ]套
彩图[ ]套
说明书或文本[ ]套
时间[ ]
第七条费用
,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 ]万元。
,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 ]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 ]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 ]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 ]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经双方协商为:[ ]。
第九条双方责任
,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