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析“营改增”对净利润的影响
[摘要]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营改增”将对企业的净利润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本文通过举例分析“营改增”后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净利润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财税[2011]111号)。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北京市于2012年9月1日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营改增”试点。随着“营改增”试点的不断深入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已成为趋势。
迄今为止, “营改增”后将降低部分行业企业的税负已经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对于企业来说,追求将利润的最大化仍然是企业经营主要目标之一,由于不同税种、不同税负对企业的净利润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所以不仅应分析“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还应分析“营改增”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
一、对企业净利润的影响
“营改增”后,由于缴纳的税种变化,在其它方面不变的情况下,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对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第一,所得税前扣除额发生变化。营业税属于价内税,根据所得税法,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营业税转增值税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这将对应纳税所得额产生一定的影响。
第二,流转税额发生变化。营业税根据取得收入计提,一般无抵扣项,存在重复纳税的问题。营业税转增值税后,由于增值税的特性,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购置商品和服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企业承担的流转税负及相关的各项附加将得到一定程度的降低。进一步来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折旧也将发生变化,导致。
第三,收入的确认发生变化。如果企业所处的是经济学上所谓的
“完全竞争市场”,企业的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或执行政府指导价,企业定价能力较弱或无定价权,企业客户承受的购买金额不会因税收税种的变化而变化。如果企业能够自主定价,且客户属于一般纳税人,能够抵扣“营改增”后的进项税额,那么买方支付的含税购买金额可能提高。由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营业税转增值税后,企业收到的将是含税的收入,计算增值税及所得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收入,所以“营改增”后收入的确认将发生一定的变化。当然,营业税转增值税对企业收入的影响还需做进一步的观察。
综合以上三方面因素,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对企业的税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纳入营业税转增值税试点行业中,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资本有机程度低于制造业等传统行业,即现代服务业具备知识密集程度高、人力资源成本占比重高、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相对较低等特点。下面将以某一现代服务企业为例,分析
“营改增”后对净利润和纳税额的影响。
二、案例分析
假定某技术服务企业a年收入1000万元,人工成本400万元,当年购进的材料及服务100万元(含增值税税);当年购进固定资产100万元(含税,折旧期为10年);前期固定资产当期折旧50万元,;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20万元。假定购进材料及服务全部为当年的收益性支出,城建税等流转税附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