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新疆环博斯腾湖生物治碱一期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1、总论
:新疆环博斯腾湖生物治碱工程
:新疆自治区林业厅
:焉耆县林业工作站郭文华
博湖县林业工作站明其克
:新建
:
(1)项目建设地点与范围:开都河两岸及博斯腾湖大、小湖周围地区,行政上涉及焉耆县、博湖县、和硕县,地理位置介于东径86°40′-87°26′,北纬41°56′-42°14′。
(2)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盐碱地造林200公顷,,封滩(盐碱地)。详见表1—1
博斯腾湖生物治碱一期工程建设规模表
表1--1 单位:公顷
项目名称
人工造林
封滩育林
芦苇复壮
备注
合计
人工造林分布在焉耆县开都河两岸。
博湖工程区
焉耆工程区
和硕工程区
:本项目建设期限2006年至2007年,共2年。其中:2006年完成工程建设的各项准备工作,2007年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和检查验收工作。
:,,;在总投资中,,。
(1) 国家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⑩《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实施条例》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2)文件、规划
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50号)
②《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2003年
③《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2004年
④《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2000年
⑤《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
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
⑦《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⑧《全国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建设规划》
⑨国家退田还泽、还湖及西部生态环境建设有关规定
⑩《巴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综合规划》
《巴州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
(1)遵循国家和地方与湿地有关的规定,符合国家现有的湿地保护与利用政策;
(2)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坚持生态效益为主导,三大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
(3)坚持以生物措施治理为主,并与工程措施结合的原则;
(4)坚持保护现有湿地与恢复原有湿地环境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
(6)坚持建设方案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1)建设宗旨
贯彻执行“积极治理,全面保护”的方针,以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依据,以科学研究为先导,以博斯腾湖湿地生物治碱为前提,以人工造林、封滩育林和芦苇复壮为重点,针对博斯腾湖湿地不同区段盐碱化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治理和恢复措施,逐步恢复博斯腾湖湿地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区域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建设目标
在两年时间内,通过对博斯腾湖湿地上游开都河两岸实施人工造林,大、小湖区的芦苇实施复壮及湖区周围的盐碱地进行封滩育林等措施,使博斯腾湖水质和水体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湿地面积和动植物资源得以恢复,使博斯腾湖生态环境质量朝着良性循环的方向发展。
博斯腾湖湿地生物治碱一期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1-2
主要工程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表1—2 单位:万元
项目
单位
规模
单价(万元/hm2)
备注
1 工程建设
(1)人工造林
hm2
开都河两岸
(2)封滩育林
hm2
(3)芦苇复壮
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