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发展现状及趋势探析
自1997年以来,远期结售汇业务在我国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随着人民币汇率改革的推进,人民币兑美元等外汇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在这样的背景下远期结售汇业务凭借其锁定未来的功能,使得业务量呈快速增长趋势。但是,远期结售汇业务作为我国外汇结售汇制度的产物,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速,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作用势必会弱化,本文对此进行了阐述。
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风险;人民币国际化
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客户与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人民币兑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在交割日当天,客户可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所确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通俗地讲就是把实际外汇收支发生在后的结售汇业务在事前锁定(而即期结售汇中两者是同时发生的)。
1997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允许中国银行首家试点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当时仅有美元一个币种,最长期限为4个月。随后,在2003年4月和2004年10月远期结售汇业务分别经历了两次扩大试点,有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获准开办此项业务。截至2009年末,全国共有271家中外资银行获准即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其中,67家银行获准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除外资银行、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之外,上海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中小商业银行也已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201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进一步扩大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办理主体,不具备经营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与具备经营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合作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相关业务。
目前,商业银行远期结售汇已经成为各银行为企业提供的规避汇率风险产品中最为传统、最为成熟的一项业务,该项业务成为企业锁定当期成本,保值避险的首选金融产品。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适用客户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客户可向银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贸易项下的收支、非贸易项下的收支、偿还银行自身的境内外汇贷款、偿还经的境外借款、经外汇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目前各行可以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币种一般包括美元、港币、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新加坡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割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择期期限两种;固定期限的远期结售汇又分为规则期限和不规则期限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规则期限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7天、20天、1个月、2个月、3个月至12个月,共14个期限档次,不规则期限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则可由客户自行选择交割期限,只要该期限在银行营业日内而且在交易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后即可;交割也可以是非固定期限交易,即择期交易,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一段时间内进行交割。
案例:以客户出口收汇为例,某客户预计在6个月后将收到1000万美元。,客户为了防范人民币升值造成的汇兑损失,便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来固定其6个月后的换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