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SFG1266 V2 REV
世界银行贷款株洲清水塘区域重金属污染环境治理项目
移民安置行动计划
株洲清水塘区域重金属污染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
武汉大学工程性移民研究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
移民安置承诺函
世界银行贷款株洲清水塘区域重金属污染环境治理项目,业主单位为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属下的株洲清水塘区域重金属污染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已经制定出适用于本项目的《移民安置计划》和《移民安置政策框架》。
石峰区人民政府确认,本项目《移民安置计划》和《移民安置政策框架》是株洲清水塘区域重金属污染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公室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基础上,与受影响社区和受影响人口充分协商后制定的,其中各项移民安置政策得到石峰区各相关政府部门认可。本项目《移民安置计划》和《移民安置政策框架》所包含的各项政策、标准符合世界银行关于非自愿性移民安置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湖南省的相关法规政策,并且与株洲市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标准保持一致。
石峰区人民政府承诺,本项目《移民安置计划》和《移民安置政策框架》得到世界银行批准后,其中所包含的各项政策、标准将在实施阶段得到严格遵守。
石峰区人民政府
二零一五年七月
注:该承诺函在项目评估后更新并得到石峰区人民政府认可,见下页。
目录
1 项目概况 1
1
2
5
5
7
7
8
2 项目影响分析 10
项目影响的确定 10
项目影响截止时间 13
14
项目影响总体概况 15
项目用地影响 16
被拆迁私人建筑物 18
受影响企业 19
受影响基础设施 19
受影响的脆弱群体 20
3 项目的社会影响分析 22
项目影响区域概况 22
24
27
少数民族人口 36
36
37
4 法律、法规和政策 40
移民安置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0
中央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和规定 40
国土资源部及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政策 40
株洲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政策 41
世界银行关于非自愿移民的安置政策 41
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摘要 42
国内各级政府机构有关法律、法规摘要 42
世界银行关于非自愿性移民安置的相关政策 47
49
适用于本项目的移民安置政策 50
征收集体土地补偿 51
土地被征收居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政策 51
52
53
5 移民安置补偿标准 55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55
国有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58
拆迁房屋补偿标准 58
6 安置和恢复实施计划 62
安置和恢复的目标和原则 62
安置和恢复的目标 62
安置和恢复的原则 62
房屋拆迁户的安置 63
69
71
受影响弱势群体的安置和恢复 75
75
7 安置资金预算与管理 77
移民安置资金构成 77
征地补偿费用 77
拆迁补偿费用 77
77
移民安置其它相关费用 77
移民安置行政管理费 78
不可预见费 78
安置资金预算 78
安置资金分配对象与资金流向 79
安置资金分配对象 79
安置资金来源与流向 80
安置资金的拨付、管理和监测 80
安置的资金拨付 80
移民安置资金的管理和监测 81
8 移民安置组织机构 82
机构设置 82
各机构职责 83
83
(PMO) 83
石峰区征收补偿办公室 83
铜塘湾办事处移民安置办公室 84
外部监测机构 84
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