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宪法学》讲义
第一讲人的意义
第二讲宪法是什么
第三讲人权总论
第四讲人权分论
第五讲政府总论
第六讲国家元首
第七讲立法机关
第八讲行政机关
第九讲司法机关
第十讲单一制和联邦制
第十一讲宪法的制定和修改
第十二讲宪法解释和宪法监督
第一讲死亡的意义
设问:发生在“人”身上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大事是什么?
一、“人”的基本事实
(一)人
1、身体——生命、欲望、财产
2、心灵——灵魂、思想、精神
(二)“人”的基本事实
1、生活——一切的意义和价值的存在:偶然性、有限性、可能性、脆弱性
2、死亡——意义和价值的终结:必然性
二、“人”的基本问题
(一)中西生活观的差异
1、中国的生活观
①孔子:“未知生,焉知死”
回避思考死亡,不去追问个体“人”生的意义。
2、西方的生活观:“未知死,焉知生”
①海德格尔:“未知死,焉知生”
直面死亡,向死而生,追问和探讨人生的意义。
(二)人的基本问题
1、人为什么活?
①中国其一,“食色,性也”;其二,“民以食为天”;其三,为家族而活;其四,为民族、国家、(社会、共产)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活
②西方其一,为上帝而活(“与神同工”);其二,为每个“人”自己而活
2、人如何活?
①中国道家:“道法自然”;
儒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
“民以食为天”——君
以儒家伦理为价值核心的中国传统社会和政治,将人塑造成重实际利益轻精神生活、缺乏主观或精神层次的生命,人成为“被安排的生命”。
②西方
身体生命+精神生命——“关心自己”——“自我指引的生命”
万物有灵。世间万物皆有爱自己的倾向和能力,例如:逐日的向日葵、大树旁的歪脖小树、山谷中挺拔的细树。
三、人的价值
(一)西方
①“关心自己”(古希腊神庙)+“认识你自己”(苏格拉底) ——②文艺复兴:人的尊严——③“人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康德);“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黑格尔) ——④人权
结论:人是目的——人是自我指引的生命——个人探索自己生命的意义和生活方式
(二)中国
①“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记·冠义》);“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礼记》);“无父无君,禽兽也”(孟子)——
②“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社会主义劳动者
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结论:人是手段——人是被安排的生命——个人被安排着去完成一个集体任务、社会目标
(三)中西比较和中国文化重建
1、中西比较
①手段与目的的对峙;
②中国文化中“人”的虚无化:道家把人化归自然,儒家把人化归礼制秩序,佛教只把握本真的“我”。
③中西文化的根本区别:西方文化有“我”(英文的“I”);中国文化无“我”
2、中国文化重建
①人的生命维度:自然人(个人)、社会人(市民)、政治人(公民、国民)
②从“人是目的”出发,提出“生命所有权”的概念。
③“我”是“我”自己“生命的主人”,他人、社会和国家只是“我”的“生命的参与者”。
四、人的尊严————“我”、“我们”
(一)人的尊严是人区别于动物、植物和其他非生命物体所具有的地位
(二)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是道德、政治和法律的根本目的
《奥军被曝以狗圈囚俘》,2008年9月4日《参考消息》:驻阿富汗的澳大利亚部队曾把4名塔利班武装人员关押在一个曾经养狗的狗圈里。
第二讲宪法是什么?
————立宪主义的历史
西方宪法的历史
宪法的起源
宪法起源于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
①背景:13世纪初,英国金雀花王朝君主约翰(1199——1216)对法战争中的横征暴敛和战败之后贵族的反抗斗争。
②1215年,约翰王被迫签署《大宪章》:未经全国公意许可,国王不得征收任何免役税和贡金;任何人未经同级贵族的合法裁决而被国王夺取土地和城堡的,必须立即归还等。
③《大宪章》的精神:个人针对国王具有财产不受侵犯的精神。丘吉尔评价大宪章“从头至尾给人一种暗示:这个文件是个法律,它居于国王至上,连国王也不得违反。”
④地位:《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起源,也是世界宪法的起源。确立了宪法的两项基本内容:A、个人对政府的权利;B、权力受法律约束。
近代宪法
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①精神条件
“人”的发现——自然权利、人权、社会契约
②经济条件
以商品交换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得确立和发展——无财产即无人格:占有和交换财产的实践培养了独立人格、平等意识。
③政治条件
资产阶级革命;革命之后建立了以保护人的自然权利为宗旨的政府。
英国宪法
①英国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