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二糠基二硫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
根据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下达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2011年)”,由上海香料研究所牵头成立了有滕州市悟通香料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利达化学品有限公司、滕州瑞元香料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参加的《食品添加剂二糠基二硫醚》标准起草工作组,并多次召开了工作组会议,确定了质量规格标准的整体框架、内容,落实安排了各项具体工作。在此基础上,起草工作组起草了标准草案,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提交各香料香精委员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在上海香料研究所和标委会秘书处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上海香料研究所对所收集到的意见进行汇总,并再次召开起草工作组会议,对意见逐条进行分析、讨论,在此基础上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有: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有:徐易、舒宏福、卢增奇、沙佳、曹怡、张华、金其璋。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
本标准技术指标修改采用CAC(JECFA 1081) 二糠基二硫醚质量规格(主要技术差异见下表),规定了色泽、状态、香气、含量、折光指数、相对密度等6项指标,检验方法则采用香料通用试验方法。
指标内容
本标准
CAC(JECFA 1081)
色泽
苍黄色(久置易变成酱红色)
苍黄色
状态
油状液体
同左
香气
带有硫磺气息,稀释后带有强烈的烘烤香、烤肉香、坚果香
强烈的硫磺气息
含量(GC,面积归一化法)
≥%
同左
折光指数(20℃)
~
同左
相对密度(25℃/25℃)
~
同左
三、国内国际相关标准情况
食品添加剂二糠基二硫醚目前尚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国外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二糠基二硫醚”质量规格(代号为JECFA 1081)。
四、其他需要在网上公开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