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镇六小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内乡县城镇六小及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承办单位:内乡县教体局
法人代表:孙君庚
内乡县城灵山路西侧,梨苑山庄南侧,原罗岗小学院内
编制单位:内乡县质优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资质证书号:工咨丙 **********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委托书;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
3、《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
4、《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发〔1999〕28号);
5、《河南省十五教育发展计划》;
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7、内乡县“十一五”规划及教育规划;
8、项目承建单位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基础、技术资料等。
1、编制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城市建设规划、人口增长和密度、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寄宿学生实际需求、教育资源布局、地理环境及水电等基础条件是否满足学校长远发展需要等因素,确定项目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制定项目建设内容;
(2)注重协调发展、鼓励资源节约的原则,完善生活设施建设,改善食宿条件。
(3) “以人为本、环境优先”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的文化氛围。在建筑设计方面应体现环境优先,崇尚自然和谐的人文理念,并紧跟时代的脉搏。
(4)建筑设计整体做到功能布局合理,配套设施齐全,外观简洁、大方。
(5)注重规划设计的前瞻性,建筑设计的新颖性,创一流设计施工水平,节约各种能耗,合理利用土地。
2、研究范围
研究范围:内乡县城镇六小建设项目;
研究要点包括:
(1)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确定;
(3)工程建设方案;
(4)环境保护、节能、消防措施;
(5)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6)社会效益分析
近年来,随着内乡县城区框架的拉大,西城区的教育资源已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促进内乡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内乡教体局决定以原罗岗小学为基础,结合新的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内乡城镇六小及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本项目为内乡县第六小学建设项目,按在校学生1600人规模进行规划。在校内新建教学楼两栋,学生宿舍一幢,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建设内乡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
项目建设体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贯彻“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
项目承办单位为内乡县教体局。教体局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直接对主管领导负责。
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个月。
本项目属于社会公用事业工程,没有工业性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少量实验用水和生活垃圾。针对项目生活垃圾、废水产生的污染,经过综合和科学治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本项目实施后,学校环境和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新的污染。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生活垃圾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治理。所有排放物可以做到按国家规定标准排放。
学校的新建宿舍楼按规范规定的最低耐火等级和防火间距进行防火设计,并配备完善的灭火系统。项目建设期间,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消防责任制,明确防火责任。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规范规程,严把工程质量关,严防不安全因素的存在和发生。
本项目总投资2200万元,全部由教体局自筹。
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有关大力发展普通中小学教育的方针,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无论从内乡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还是从内乡县中小学的现状看,项目的建设条件具备,项目建设方案切实可行。
项目建成后,学校要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体制改革的探索。要通过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活力,提高教学质量。建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的前期工作进程,积极落实建设资金,落实设计及施工单位,尽早开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及早投入使用,尽快发挥项目应有的社会效益。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教育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在增强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