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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产保险费率监管体系中的统计代理制度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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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产保险费率监管体系中的统计代理制度研究.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美国财产保险费率监管体系中的统计代理制度研究
摘要]统计代理制度在美国财产保险费率监管体系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统计代理人或咨询机构通过加工并提供真实、准确、有用的精算和业务数据信息,既保证了财产保险公司科学地对风险进行精算定价,又为实施费率监管提供了基本依据,较好8 t tt o m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建立统计代理制度对完善我国的财产保险费率监管体系、有效遏制费率恶性竞争以及妥善解决8t t t 8. c o 。
[ 关键词]费率监管,统计代理制度,费率市场化
2004年发布的国际保险监管核心原则指出:保险监管当局应该对行业发展中的风险进行管理。管理风险的基础资源是数据信息,美国监管当局在其近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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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统计代理制度,获得ssbbww了真实、准确、有用的精算和业务数据信息,既保证了财产保险公司科学地对风险进行精算定价,又为实施费率监管提供了基本依据,较好8 t tt o m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借鉴其经验,建立统计代理制度对完善我国的财产保险费率监管体系、有效遏制费率恶性竞争同样具有重要。
一、费率监管是美国财产保险监管体系的重要
人的印象正好Dddtt相反,在完全8 t tt8. com实行财产保险费率市场化的美国,依然存在着严格的费率监管机制。在美国的保险法律规章中,专门8ttt8规定保险公司所收取的保费必须ssbbww. c om满足适当
性、充分性以及公平公正的原则,美国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在其“财产和意外保险费率厘定示范法”(以下简称“示范法”)的立法宗旨中明确指出:“保护保单持有人及公众免受过高的、不足的或不公正的歧视性费率的侵害”。“示范法”第5节界定了费率过高和费率不足的判断标准,指出:“在非竞争市场中,如果8 tt 提供的保险利润可能理,或者关费用被不合理抬高,则这个高的。”“某费率在其适用业务范围内明显不能支撑预计损失、费用和特别评估,而且如果8 tt 继续使用这个大量减少竞争或会倾向于出现时,这个足费率。”
实施费率监管是为了dd dtt. com避免“市场失灵”,一是加强消费者对保险市场的信心,因为8 Tt t 8. com消费者通常缺乏必要的信息,难以对财产保险保单费率的高低做出理性的判断;二是只有在监管机构的介入下,各保险公司经验数据才能得到及时汇总,使得各保险公司的费率定价可以司狭隘的经验范围,能够SSBBww参照更符合“大数法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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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业经验损失率等数据。
二、统计代理制度保证费率监管体系的正常运行
数据统计是一种单调、重复、耗时以及成本昂贵的事务性工作,美国各州的保险监督官为了dd dtt. com避免陷入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之中,专门8ttt8设计了一套“统计代理”制度,其最早的法律依据是美国全国保险监督官协会(NAIC)1946年制定的“全行业定价法案”,该法案指出:保险监督官可以或多个保险费率组织或其它8ttt8机构协助收集及汇编数据,在保险监督官公布的合理规则限度内,保险人及保险费率组织可以总数据。另外,“示范法”的第20节针对统计代理制度也指出:监督官可以或多个咨询机构或统计代理人来协助收集保险人的经验并进行必要的编辑。除了用于普通商业险的费率监管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