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淄博市建设委员会
文件
淄博市监察局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
淄建发〔2009〕124号
关于2009年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
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建设局、监察局、检察院,高新区规土局、监察局、检察院,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2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市建委、市监察局、市检察院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09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抽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对全市建成区内2008年10月10日后开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企业落实有关文件情况及区县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开发项目检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房地产开发项目109个,,,建筑单体645个;巡查项目61个,建筑面积约128万平方米,投资约 24亿元。在检查过程中,共发现11家开发建设单位开发的11个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共下达11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09年违法违规开发项目比2008年大幅度下降。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91家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份。其中,91家开发企业按要求上网,按要求下载文件并存档,并设有网络信息员,占检查总数的100%;89家企业按照要求设置独立售后服务机构,占检查总数的98%;90家企业开发的住宅小区按要求设置售后服务公示牌,占检查总数的99%;90家企业具有规范的维修及投诉处理记录,占检查总数的99%;90家企业售房处“五证”按要求上墙明示,占检查总数的99%;87家企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按照要求进行备案验核,占检查总数的96%。
通过检查发现,全市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断强化制度落实,管理逐步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绝大多数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化,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完善,人员岗位职责明确,项目运营比较规范有序,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淄博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行量化、细化管理和目标考核制度,
项目运营和内部管理尤其规范。二是大部分企业均按要求每天两次登陆“淄博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文件处理程序化,实现了电子政务。三是绝大部分企业的统计报表都比较准确,未发现明显的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特别是2009年8月份组织全市开发企业统计培训后,大部分企业的统计工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四是绝大多数企业重视商品房售后服务工作,设有商品房售后服务机构,涉及商品房的投诉大多数都通过售后服务机构得到了解决,商品房售后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其中,中房集团淄博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淄博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淄博天煜置业有限公司、淄博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淄博西召民盛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重视售后服务工作,制定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投诉处理制度和流程,定期对业主反映问题进行投诉分析,有效的将业主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内部消化,从源头上杜绝了业主上访等问题。
(三)区县开发管理检查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区县开发管理部门能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各区县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程序,认真做好开发经营项目和自建自用项目材料的审批工作。综合开发管理费基本做到了足额收取,配套预存款、项目手册管理和竣工综合验收制度均得到了较好落实。本次共检查全市监管开发项目45个,,解控手续21个;全市49个开发项目通过备案,
。售后服务工作也得到了全面落实,投诉上访问题基本在本区县得到有效解决,2009年商品房投诉问题比2008年有所下降,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1、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各区县认真履行业管理职责,在规范市场秩序和强化行业管理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淄川区率先将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前延,在《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办理前发放《告知书》,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项目建设,确保了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达到规定条件。这一做法,值得在全市推广和学习;淄川区、高青县、桓台县的配套预存款监管工作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定进行监管、解控,在全市各区县中较为突出。张店区、临淄区、周村区、高青县督促企业加强商品房售后服务工作,售后服务制度落实到位,统一售后服务公示牌式样,有效规范了售后服务监管工作;高新区、沂源县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对辖区内的投诉事件均能及时、妥善处理。博山区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目标管理责任制,从源头上加强了对开发企业的监督管理。各项措施的实施,有力的促进了行业管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