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节
消防车道的巡查
教学目标
掌握消防车道的相关知识及其防火巡查的要点和处置方法;
能判断消防车道是否畅通
主要内容
消防车道相关知识;
消防车道的防火巡查要点及处置方法
消防车道的相关知识
消防车道的概念和作用
消防车道是供消防车灭火时通行的道路。设置消防车道的目的就在于一旦发生火灾后,使消防车顺利到达火场,消防人员迅速开展灭火战斗,及时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火灾损失。
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对消防车道的设置提出如下要求:
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型消防车道;
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和占地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的展览馆等公共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4m。
消防车道的设置要求
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mX12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mX18m。
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留的要求。
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对消防车道的设置提出如下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民用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