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保险业监管模式的现实选择
[ 摘要]为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和中国加入WTO后国内保险市场竞争国际化的新形势,中国的保险监管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监管制度创新,但目前的监管制度设计仍然国保险业的发展,突出表现在dd dtt. com:偿付能力监管不力,影响保险市场的可持续发展;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与金融一体化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针对存在的问题,中国保险业现阶段的监管模式选择应从两方面:一是尽快真正实现由严格的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过渡;二是由分业监管转向“伞形监管+功能监管”。
[ 关键词]监管模式,行为监管,偿付能力监管,分业监管,混业监管,风险资本,伞形监管,功能监管
当今世界各国保险业的监管模式,从内容上看,可分为市场行为监管与偿付能力监管;从监管机构的功能上看,可分为分业监管与混业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实际8ttt8上就是的严格监管模式,指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设立、产品、销售、核保核赔、投资到高管人员等进行全面的严格监督,是对保险经营主体所进行的直接的实体监管。偿付能力监管即通常所说的宽松监管模式,指监管机构仅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进行监测和监管,以控制和减少保险公司丧失偿付能力的可能性,而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不进行直接干预。采用市场行为监管模式,当一个国家保险市场发展到一定,就会转入相对付能力监管模式。分业监管指在分业经营模式下,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分别接受不同监管机构的监管。而混业监管则指监管机构放松对混业经营的限制,允许银行、保险、证券兼业兼营,并成立集银行、保险和证券监管于一体的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注重对金融集团的监管。
一、中国保险业监管现状分析
中国保险业的监管体系建立伊始,一直实行严格监管和分业监管的模式,具体表现在dd dtt. com:设置坚实的市场准人壁垒,严格许可证的发放,机构设置需进行需求测试,并将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仅限定为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严格限制,包括www .ddd tt. com投资渠道和投资比例;主要险种实行严格审批制度;对保险公司进行严格的分业经营限制,不只是在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之间设定严格的隔离墙,而且保险业内部除第三领域外,产、寿险业务亦不得兼业兼营。
上述模式针对中国保险业当时市场处于相对www .ddd Tt. com,市场主体不完全8 t tt8. com,经营和管理技术落后的现状,不失为一种必然的历史选择,对于推动中国保险业稳定、快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同时ssbbww. com,面对当时金融市场的跌宕起伏,可以止金融风险的交叉感染,防范产险与寿险资金互调使用。但是dddTt,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原有的监管模式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现实的保险业发展需求。
2001年中国加入WTO,根据人世的承诺条件,保险市场成为对外开放最为彻底的领域之一,为迎接国内市场竞争国际化的巨大挑战,中国的保险监管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监管制度创新,突出表现在dd dtt. com:放松对保险条款、费率的管制,由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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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报批制转化为报批报备并行制;放松对保险投资渠道的限制,保险资金可以市场;由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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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市场行为监管向重偿付能力监管过渡;放松对分业经营的限制,向产险公司开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