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硕士学位论文
扒窃型盗窃罪的司法应用问题探析 Analysis of the Judicial Application of the Crime of Pick-pocketing Theft
作者姓名: 冉玲
指导教师: 卢有学
西 南 政 法 大 学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提示
一、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类型分为: 基础性理论研究、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调研报告。
二、论文的正文篇幅要求为:基础性理论研究论文不低于 2 万字,属于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与调研报告的学位论文,不低于 万字。
三、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型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要有案例材料作为支撑,案例材料计算在正文篇幅的字数内。
提示:
《扒窃型盗窃罪的司法应用问题探析》
是应用性专题论文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参考标准
法律硕士理论性研究论文
法律硕士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
评阅参考标准
应用性专题研究论文评阅参考标准
一、论文的选题意义
一、论题是否具有现实意义与司法实践价值
二、对文献资料掌握的程度
二、所选案例及调研数据是否紧扣论题
三、论文所反映出的基础理论和专门
三、论述及论证方法是否反映了对基础理论
知识水平
和专门知识的掌握与运用
四、论文的创造性
四、是否针对特定的问题做出了独立思考, 或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方法
五、写作的规范性和逻辑性等方面
五、不拘泥于理论性研究论文格式,具有与论文类型相适应的写作规范与逻辑
六、论文的不足
六、论文的不足
论文所反映出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
论文所反映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水平
优( )良( )中( )差( )
优( )良( )中( )差( )
论文写作水平
论文写作水平
优( )良( )中( )差( )
优( )良( )中( )差( )
该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
该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
是否同意该硕士生参加论文答辩
是否同意该硕士生参加论文答辩
论文独创性的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 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对于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 学校有权保留所送交的论文,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可以公布论文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可以向有关部门和机构送交论文的纸质复印件和电子版本。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导师签名: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扒窃作为盗窃罪的法定罪状之一入刑已经四年了,
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具体的配套规定,作为发案率极高、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一类犯罪, 扒窃型盗窃罪在司法应用中存在不少困惑与难题。
本文除引言外,正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约 万字。论文第一部分“概述”从扒窃行为的入刑沿革、入刑的必要性分析以及扒窃型盗窃
罪的的基本概念辨析入手,阐述有关扒窃的基本问题,作为后文探讨司法认定问题的基础。我国法律早期对扒窃的规定散见于各种司法解释中,并且主要予以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只有情节恶劣的才予以刑事处罚。《刑法修正案(八)》将扒窃行为直接入刑, 是因为其具有严重的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主观恶性等。但由于扒窃属于刑法中的空白罪状,扒窃入刑后,如何准确理解和认定扒窃型盗窃罪,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2013 年“两高”出台《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财物的行为。
2013 年“两高”的司法解释仅仅明确了扒窃的概念与特征,在司法实务中仍存在诸多问题。论文第二部分选取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部分真实案例,以案例分析为基础, 着重讨论司法实践中有关扒窃行为的四个司法认定问题,即:扒窃行为是否一律入刑, 扒窃是否存在未遂形态,扒窃与携带凶器的关系以及扒窃与盗窃罪其他形式的竞合等, 通过分析案例,阐述各种不同观点,提出笔者的意见。笔者认为,扒窃行为不应一律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是否定罪处罚不仅要考虑扒窃的数额,还要综合考虑其它情节因素; 扒窃存在未遂形态,对情节严重的扒窃未遂才应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