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论投票制度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改进
摘要: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一个关于解决8t t t 8. c o m企业所有8 tt 权安排问题的基本框架(原则)就是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分享相对应(对称)。然而,在目前普遍实行的投票制度下,这一目标无法实现,引发了投票制度与治理原则之间的矛盾。本文对其根源进行了分析。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这一矛盾尤为突出,为此,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引入了累计投票制以改善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本文分析了累计投票制所面临的重重障碍,并对如何改进投票制度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投票制度;累计投票制
投票制度与公司治理原则的矛盾
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可归纳为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一个关于解决8t t t 8. c o m企业所有8 tt 权安排问题的基本框架(原则)就是余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分享相对应(对称)[ 1]。换言之,公司治理的目标在于
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配置,使实际8ttt8上的配置状况与名义上的配置趋于一致,以保证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然而,在目前普遍实行的投票制度下,这一目标是无法真正实现的。
现代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决策机制大多采用的是投票立宪制。企业产权由集中到分散,对决策规则的影响就是行制原则到投票立宪制原则的转化。投票规则是公共选择规则中最常见ssbbww的规则。股份制企业中的投票立宪制是政治上的公共选择理论在经济上的运用,它比行政执行制向民主大大的近了一步。来说行制原则对决策的决定和执行是“自上而下”的,而投票立宪制原则却是采取“上下对话”的方式。就企业决策的程序来说行制原则所表现出的,是决策直接由最高权利机构决定并责成下级部门无条件执行之;而在投票立宪制原则下,每一个产权拥有者都有权以投票方式充分表达对决策的赞成或反对意见,即便自己的意见被最终的投资决策所否定[ 2]。
根据现有的公共选择理论,民主的集体选择的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 3]:一是全体一致的选择制度;二是多数票制;三是否定个体平等的加权与需求显示法。在实践中,第三种由于. com较为复杂
而很少使用。从形式上看来最为民主,但因其成本和效率等原因在企业决策中也很少运用。首先,由于. com不同投资者对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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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重大决策有着不同的认识和预期,在多元投资主体结构的情形下,特别是在上市公司的投资者不仅数量大,而且极为分散的情形下,单是要每个投资者参与投票就要付出高昂的组织成本、信息成本等,若要企业决策要取得完全8 t tt8. com一致的意见,还有巨大的谈判成本和机会成本,这将导致. com企业效率低下,甚至一事无成。其次,实行一致原则,等于是承认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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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有否决权,这会造成少数人的苛政,也会削弱共同体的行动能力。
于是,出于对效率的追求,企业普遍实行了非全体一致的选择制度,这就是机制。但是dddTt这“一票”有“一人一票”也有“一股一票”。定义不同,其含义大相径庭,其经济后果截然不同。从目前世界各国的情况8 tt t 8. com来看,大都采取“一股一票”,或可称之为“股权大数定律”的决定机制,这一机制已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从现代企业制度的运作来考察,“一股一票”的实施的确存在着问题, dd tT. com剩余索取权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