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土地规划分类及含义
城乡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
特殊用地
盐田
公路
民用机场
管道运输
港口码头
水工建筑用地
水库水面
铁路
水田
农用地
其他
农用地
牧草地
园地
林地
旱地
水浇地
坑塘水面
农村道路
田坎
设施农用地
农田水利用地
未利用地
水域
自然
保留地
河流水面
冰川及永久积雪
湖泊水面
沼泽地
滩涂
荒草地
盐碱地
沙地
其他未利用土地
裸地
建设用地
城市
建制镇
采矿用地
农村居民点
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滩涂
沼泽
耕地
图A 土地规划分类体系
附表A 土地规划分类及含义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含义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1
农
用
地
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11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还包括南方宽<,北方宽<、渠、路和田埂。
111
水田
指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
112
水浇地
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等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
113
旱地
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1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70%的土地。
1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点内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14
牧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
15
其他
农用地
指上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以外的农用地。
151
设施
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152
农村道路
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北方宽度≥、田间道路(含机耕道)。
153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54
农田水利用地
指农民、农民集体或其他农业企业等自建或联建的农田排灌沟渠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155
田坎
主要指耕地中南方宽度≥、北方宽度≥。
附表A(续1) 土地规划分类及含义
一级类
二级类
三级类
含义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2
建
设
用
地
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居民点用地、独立工矿用地、特殊用地、风景旅游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
21
城乡建设用地
指城镇、农村区域已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等。
211
城市
指城市居民点,以及与城市连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