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荔波县恒姑煤矿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专
项
应
急
预
案
编制日期:2011年11月
目录
一、应急救援预案制定 1
1、 编制目的 1
2、编制依据 1
3、 适用范围 1
4、 工作原则 1
二、组织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
1、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2
2、 指挥机构有关人员职责 2
三、发生事故时人员召集及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4
1、发生事故应立即按顺序召集的单位和个人 4
2、救灾领导小组任务及职责 4
3、救灾小组及职责 5
四、抢险救灾中的决策与指挥 6
1、应急处置 6
2、预防预警机制 6
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前的预兆 6
五、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防治措施 6
六、发生突出事故的报告制度 6
1、事故上报程序 6
2、报告内容与时间要求 6
3、应急处置 6
4、应急结束 6
七、善后工作 6
1、善后处置 6
2、调查分析 6
八、应急保障 6
1、通信保障 6
2、技术保障 6
3、装备保障 6
4、交通运输保障 6
5、医疗卫生保障 6
6、物资保障 6
九、可能发生突出事故地点及应急处理措施 6
1、可能发生煤与瓦突出事故的地点 6
2、假定突出地点的应急处理措施 6
恒姑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制定
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荔波县恒姑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体系,对突发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全矿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生产健康发展。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恒姑煤矿生产过程中,各采掘工作面可能发生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  
4、 工作原则  
(1)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原则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2)各有关部门(科室)和相关人员按照各自职责,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保证应急救援预案发挥其最大功效。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等基础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二、组织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胡永雄(矿长)
副总指挥:张明(总工程师) 王刘云(生产矿长)
周思政(安全矿长)
成员:孔凡军(机电矿长) 刘书平(调度主任)
周海波(通风科长) 温成刚(防突科长)
郑健立(安全科长) 姚兆华(机电科长)
谭树锦(采煤队长) 曾祖国(掘进队长)
康家旺(供应科长)
救灾指挥部设于矿调度室,发生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并组织抢救,发生事故的施工队长及检身工立即到井口清理出井人员。
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同时调度室通过电话召集组织指挥机构的有关人员立即前往调度室。
2、 指挥机构有关人员职责
①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②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方案、措施。
③各副矿长: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及所需设备材料供给等。
A、生产矿长:协助矿长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救灾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并负责地面秩序维护和治安保卫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B、机电矿长:根据计划,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提出需外购或外单位支援的设备、物资清单;组织对主通风机、抽放泵、变电所、主要排水泵等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提升运输系统完好,通讯系统畅通;并负责机电运输方面的其它救灾工作。
C、安全矿长: 负责协助矿长的指挥工作,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④调度室主任:负责及时传达矿长作战计划和指挥命令,并随时统计和掌握出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点人数,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
⑤总工办(技术组):负责协助生产矿长所要做的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相应的工作,协助生产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准备必要的图纸和资料。
⑥通风科长:根据作战计划和矿长的命令,对矿井通风进行监控和调度;对井下通风、瓦斯、煤尘及其他有害有毒气体、火情等情况进行监控;密切注视主扇工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