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吉林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升我省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推动卫生应急工作规范、科学、有序、有效开展,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决定从2018年起开展持续三年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平急结合,以完善卫生应急体制机制为基础,以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科学管理为核心,以强化卫生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为重点,着力提升全省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处置能力。
(二)实施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卫生应急工作相关制度、标准、工作方案和操作流程等。
坚持科学有序,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着眼于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社会发展需要,逐步推进卫生应急有序发展。
坚持巩固提高,从实际出发,夯实工作基础,鼓励探索创新和先行先试,带动各地协同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推进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使全省卫生应急体制机制、能力建设、应急处置、运行保障等相关制度更加完备,基本实现卫生应急平时准备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逐步形成科学规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应急体系,有效满足我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需要。
“十三五”期间,我省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以推行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目标管理和开展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培训指导为抓手,从夯实组织管理基础、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增强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管理、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效能、推进紧急医学救援建设有序规范开展、加强队伍建设和物资技术储备、注重培训演练和公众宣传实效、提高突发事件总结评估科学性九个方面,加强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全省各级卫生应急工作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组织管理基础。
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健全相应的领导和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管理人员,并明确职责和权限,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组织构架。原则上,市(州)卫生计生委应当设立独立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立独立或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和协调工作,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市(州)级疾控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原则上应当设立独立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独立应急办公室或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和协调工作,明确具体应急管理人员。
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平时管理。各地要定期组织研究,谋划制订本地区卫生应急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优先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强专业机构和队伍的建设管理,合理设定考核的量化目标和指标,建立奖惩和责任追究制,推动和督促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理顺卫生应急平台体系运行管理。结合实际开展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和技术操作平台的升级与互联互通。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队伍等各级各类卫生应急平台建设或升级改造中,强化顶层设计,逐步规范信息化软硬件建设标准;明确有效的运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平台运行相关人、财、物管理制度和平台操作指南,制订完善应急值守、综合监测、风险评估、指挥调度、辅助决策、总结评估等工作流程,保障平台顺畅运转。
(二)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
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在认真研判本地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府领导、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重点加强相关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和联动;密切军队、武警的协作,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不断完善跨区域卫生应急管理协作布局,围绕国家和省政府部署,建立毗邻地区不同层级的卫生应急协作机制。
完善工作制度。根据不同事件应对需要,确定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工作思路和原则,明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信息通报、重大事项研究等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则,确保机制有效运转。
明确工作内容。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平时和应急状态下的工作内容、协作方式,着力加强事件防范处置、培训演练交流等合作,实现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互补、信息资源共享、应急措施联动,提升事件应对和处置效能。
(三)增强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规范预案编制工作。预案编制遵循“风险管理”和基于情景构建的理念,针对突发事件特点、发生风险和可能造成危害,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规定突发事件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