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谈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制度的措施
[ 摘要]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现象,文章主要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责任的现状,并认为法制不健全且处罚不力是导致. com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行为的根本原因。我们sSBbWw认为,应从细化民事责任实体要件、引入股东代表诉讼和集团诉讼制度等方面息披露责任制度,从根本性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行为。
[ 关键词] 民事责任;股东代表诉讼制度;集团诉讼制度
上市公司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地披露财务报表以及对投资者的决策有重大意义的信息,确保公司所有8 tt 股东都受到公平和同等的待遇。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责任的现状来分析研究如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机制和措施。
一、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问题及其执行现状
对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认定问题,现行法律法规从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分别做了较详细规定。但是dddTt,在实际8ttt8执法中,偏重行政、刑事责任的处罚,而轻视民事责任的追究。这样,对于理性的当事人来说者的预期收益大于违规的预期处罚成本时,当事人就会不遵守法律。现对三种责任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执行情况8 tt t 8. com分别论述。
tt t 8. com。总体来看,我国法律法规中对行政责任的规定较为丰富,但从以往处罚情况8 tt t 8. com来看,处罚力度总体布局偏轻,威慑作用不足,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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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处罚的国有上市公司的董事或其他高管人员往往 t8. com只被其原有的行政主管部门调离原工作岗位(易地为官员),或许还有可能。而罚款,因为8 Tt t 8. com金额不大,也不能起到威慑作用。资料表明,在2001年-2002年7月期间,对于虚增利润、虚假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做出了43个处罚决定,其中,1/3的处罚规定使用了“严重”和“重大”等字眼描述违法行为,但最重的罚款只有30万元。
tt t 8. com。我国《刑法》、《公司法》和《会计法》都对公司由于. com欺诈上市和财务造假而承担的刑事责任做出了较明确规定。然而,我国证券市场上欺诈上市、财务造假等事件被曝光的并不少,但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因此. com受到刑事处罚的十分少见,而且即使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量刑也比较轻,有的还判有缓刑。例如,轰动一时的琼明源案最后判决的结果是两位主要责任人分别被处以有期徒刑2年和3年,与该案件本身的恶劣程度
相比
,严厉与否不言自明。
tt t 8. com。实践中,法院往往 t8. com不受理民事侵权赔偿案件,仅由中国证监会和深沪两地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统计资料表明,在1993-2001年期间,在深沪两地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中,内部批评和公开谴责是主要方式,分别约占处罚总数62%和23%。同时ssbbww. com,在1993-2001年期间,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管理人员总共进行了23次处罚,警告和罚款分别约占58%和29%,对虚假信息披露行为采取了市场禁入(包括www .ddd tt. com永久市场禁入和临时市场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