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钢材供货合同
篇一:钢材供货合同
供货地点:
需方:
供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钢筋供货合同 HL 】年月日【合同编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需供双方就钢筋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条款
1、合同总额(暂定)大写:人民币元
小写:¥元
2、本合同所供钢筋必须是的产品。
第二条质量条款
1、质量标准:本合同中供方向需方所供钢筋应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供货。
钢筋须满足设计使用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其他技术指标要求:
线材符合GB/T701-1997标准; 圆钢符合GB13013-91标准; 热轧螺纹符合GB1499〃2-XX标准。
2、供方保证其提供的钢筋是全新的、优质的、无损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和法定的质量和规格要求。
3、供方保证所供应钢筋需通过工程所在地质检部门的验收。若因供方产品质量、手续等问题不能通过以上验收,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4、供方必须保证所供钢筋质量不得低于上述标准,需方保留在例行送检之外随时抽检及送检产品的权利,检验机构为政府法定检验机构。对于检测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方承担检测费用,需方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直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三条运输条款
1、钢筋的运输及风险由供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保险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需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2、钢筋的装卸及风险由供方负责,需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交货条款
1、交货时间:接需方书面通知后5天内到货。供方应在交货前3天,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需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货物接收与保管的要求,需方负责准备场地和组织交货验收人员。需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2天内给予书面答复,经需方确认同意后供方可发货,需方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供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安排交货。供方不能按时开始供货,应当于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始供货日期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需方提出延期开始供货的理由和要求。需方同意后供货工期相应顺延。需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供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始供货要求,供货工期不予顺延。需方未同意而供方未按时交货的,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供方索赔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需方亦可不解除本合同,而要求供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外,还应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20%。
2、交货方式:供方免费送货到工地现场需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3、交货地点:工地现场需方指定地点。供方应按需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4、供方应随货提供以下文件,供需方以及需方相关工程承包单位用于检验、验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一式四份同货物一并提供):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国家相关部门检测报告;
其它与其验收相关的资料。
5、需方在交货地点签收前钢筋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供方承担,需方签收标的物后风险由需方承担。
6、供方接受需方对供货期调整、暂停供货、恢复供货以及增加供货的要求,具体方式为:需方提前5日发出由需方代表签发的书面通知,供方项目经理进行书面确认后即可执行,对此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线材为过磅计价,圆钢及螺纹钢为检尺价。
8、钢筋直径偏差符合国标要求,三级螺纹钢φ8、φ10直条直径为卡尺实测两个平面不小于及。
9、钢筋产地不符合以上要求产品不予接受,根据进场钢筋量据实结算。价格以甲方认可的报价为准。
第五条计量条款
1、需方按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下达采购清单,在没有其他书面指令的情况下,供方必须按清单供货。
2、需方接受钢筋的数量计量以交货验收合格并移交的数量为准,但不能超过钢筋清单约定数量(需方进行数量变更的情况除外)。
3、现场数量计量时,需供双方至少应各有一人参与,需方委托项目单位或监理单位参与交货验收的,需方负责协调项目单位或监理单位有一人参与。现场计量由供方准备计量记录,计量完成后,各方签字确认。因供方没有准备计量记录造成48小时内未及时补签字的,根据需要,可进行重新计量,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验收条款
1、交货验收时间:交货验收应在货物于指定地点落地之后进行。
2、交货验收方式:供需双方及需方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交货计量和验收,主要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各
方签字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