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运用商业保险机制优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运作模式
[ 摘要]“重庆模式”是商业保险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典型,尚需进一步完善。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协同配合是优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理想运作模式。应建立保险公司进入退出机制,健全保障基金运作管理机制,机制,建立健全监督管控机制,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运作模式的有效运行。
[ 关键词]被征地农民,商业保险,养老保障
近年来,积极构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在全国上下已形成共识,部分省市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建设的试点,正取得明显成效。但是dddTt从发展的情况8 tt t 8. com看,我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运作模式尚处于较为原始的状态www .ddd Tt. com。要持续高效地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必须ssbbww. c om着力解决8t t t 8. c o m一系列孕育其中的关键问题和矛盾,要按照<8ttt8table>党的十七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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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新型运作模式,为进一步发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一、商业保险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构建的现状及其局限
(一)“重庆模式”是商业保险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典型
目前,重庆、河北等省、市的保险公司开办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重庆的业务规模占全国商业保险经办此类保险业务总量的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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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重庆模式”具有典型意义。
自1992年起,重庆保险业积极参与探索构建被征地农民长效保障机制,针对老化劳动力(女满40岁,男满50岁)人员开办了征地农转非储蓄式养老保险业务。探索完善,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即“政府调控、保险经办、市场运作”。政府对参保农民在保证基本金归己的基础上,实行利差补贴优惠政策,每年按保费的10%向参保农民发放生活补助费(目前约200元左右,直至参保人员死亡),其中,保险公司承担5年期银行存本取息的利息部分,超过部分由政府承担,本金经申请可以。具体运作中,“重庆模式”有两种形式:一是委托管理型,即以中国人寿为代表的资金代管代发模式。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基金单独管理,严格与大账分开,本金作为dddtt代管资金独立核算,不计作公司保费收入和业务规模。保险本金采取五年存本取息储种,全部8ttT8存入银行。二是风险保障型,即以新华人寿为代表的具体险种承保模式。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采用《员工福利团体退休金保险(B款)》产品承保农转非业务(2004年还专门8ttt8开发了正式的“征地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产品),收取的保障基金纳入保费收入核算。
“重庆模式”较好8 t tt o m地解决8t t t 8. c o m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征地农民感到比较满意,同时ssbbww. com获得ssbbww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肯定和认可。
(二)“重庆模式”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下尚存局限
,进一步发展受限。该模式的本质是运用商业保险提供基本养老保障服务,应属于养老保障的第一支柱。但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相比
,目前该模式的养老保障水平偏低,并且由于. com参保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