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总论
评价目的
(1)通过对工业园区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与监测,查清工业园所在地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以及生态现状,掌握工业园开发的环境背景,为该工业园开发积累环境基础资料;
(2)从区域环境整体出发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因素进行预测和分析,同时对大气、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进行研究,为工业园的开发与环境保护达到双赢提供科学依据和方法。
(3)论证工业园总体规划及工业布局的合理性,定性或定量分析工业园的开发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对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明确区域防治污染的重点,提出区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对策建议,为工业园总体规划的调整、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7)《中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8)《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9)《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有关文件及资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93,HJ/-1995];
(2)《关于加强科技工业园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2]174号2002年12月);
(3)《关于督促科技工业园区及入区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通知》(江西省环境保护局赣环督字[2003]7号,);
(4)《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
(5)《江西省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标准》()
(6)《关于同意上高县科技工业园区立项报告的批复》(宜春市计划委员会宜市计工字第[2001]36号);
(7)《上高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2015年远景规划纲要草案》;
(8)《江西省上高县科技工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宜春市工程咨询中心)2003年2月
(9)江西省上高县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与托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签定的关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合同。
(10)《江西省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
(11)《关于上报上高科技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12)《上高科技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批复》(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宜环督字[2004]8号);
(13)《关于上高科技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评估意见》(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宜环评估[2004]7号);
(14)其他有关资料。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
根据建设期、运营期的活动特点及其相关联的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本工业园区的建设和运营即存在环境污染的负面影响,也存在有利于环境建设的因素。
建设期
建设期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园市政基础工程(征地、拆迁、地面开挖等)和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拆迁、打桩、施工、设备安装)等。
(1)大气污染源
①场地平整、土建基础开挖、车辆运输等引起的扬尘及汽车尾气等;
②建筑材料运输、装卸、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和扬尘;
③临时生活设施产生的废气。
(2)水污染源
①露天堆放的建筑材料、废弃物被雨水冲刷或淋溶产生的污染。
②施工机械跑、冒、滴、漏产生的油污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的污水。
③雨水对施工场地冲刷等形成含悬浮物污水及对地面冲刷形成的径流。
④临时生活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
(3)噪声污染源
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和振动及车辆运行产生的交通噪声。
加固地基产生的噪声和振动。
(4)固体废物
①拆迁过程中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②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
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工业项目的排污、道路车辆、物流运输及生活排污等。
(1)大气污染源
工业企业生产排放的工艺废气。
锅炉产生的烟尘及SO2。生活燃料燃烧废气,主要为TSP、SO2、NO2。
③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主要为C0、HC、N02和道路车辆行驶产生的二次扬尘。
④餐饮厨房、居民区厨房排放的油烟气,主要为动植物油雾。
(2)水污染源
①工业企业排放的工艺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