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青岛市财政预算单位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青岛市档案局监督指导一处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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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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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
:本规范规定了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形成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和会计档案移交、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青岛市市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有关预算单位。
: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应加强对会计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一、会计档案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说明文字,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它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二、会计档案整理
(一)会计凭证整理
各种记账凭证连同所附原始凭证按月进行整理,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以单独装订,应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记账凭证应折叠整齐,每月订成一册或数册,-2CM。会计凭证附加统一规定的凭证封面(见附表1)在左上角采用两孔装订,加贴密封纸后由装订人在凭证封面签名或盖章。会计凭证应一册作为一个案卷。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二)会计账簿整理
会计账簿整理原则应保持原貌,一本账簿应作为一个案卷。打印成册的会计账簿装订时应附加统一规定的账簿封面(见附表2),采用三孔一线或不锈钢装订针左侧两钉装订。
(三)会计报告整理
会计报告应在年度决算之后将年报和季报、月报分别立卷。装订成卷的会计报表应附加统一规定的报表封面(见附表3),采用三孔一线或不锈钢装订针左侧两钉装订。年报应归入各单位文书档案保存。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参照会计账簿整理方法。
(五)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装订成册归入各单位全宗卷保存。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具体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四、分类方案
(一)类别─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
即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分为报表、账簿、凭证三类,同一类别的会计核算材料按年度顺序排列,同一年度再按照保管期限排列案卷。每类分别从“1”编制案卷号,某类案卷号到“999”后自动终止,三个类别同时分别从“1”另编案卷号。
(二)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
即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按照年度分开,同一年度再按保管期限由高到低进行排列,从“1”编制案卷号,第二年重新从“1”另编案卷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