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l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引用资料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
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olume 2,1998
3定义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
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2。
5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只经过加***消毒即供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每100毫升水样中总大肠菌群MPN值不应超过200;经过净化处理及加***消毒后供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每100毫升水样中总大肠菌群MPN值不应超过2000。
,对水源水进行全部项目的测定和评价。
水源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经净化处理后,。
水源水的毒理学指标,。
水源水的放射性指标,。
,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所需增加的检测项目,,应符合其相应规定(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经净化处理后需符合相关规定)。在此列表之外的有害物质限值应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另行确定。
水源水中耗氧量不应超过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不应超过3mg/L。
饮水型***中毒流行区应选用含***化物量适宜的水源。当无合适的水源而不得不采用高***化物的水源时,应采取除***措施,降低饮用水中***化物含量。
当水源水碘化物含量低于10μg/L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补碘措施,防止发生碘缺乏病。
,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应符合规定,并取得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