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道路交通事故调查与处理法律规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一)交通事故的含义
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2、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要具备的几个基本要素:
1)道路要素(是交通事故得以发生的地理空间)
道路范围:
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除此以外的其他地方包括(铁路道口、渡口、机关大院、农村场院、分向小道上发生车辆、行人的碰撞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物损失,参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理)。
2)车辆要素(是交通事故产生的动态要素)
(1)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2)道路和车辆是交通事故发生必须同时具备的两个
基本条件;
(3)事故双方至少有一方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
(4)行人与行人相撞,尽管出现了致人伤亡的后果也
不能算作交通事故。
3)过错或意外要素
(1)构成交通事故所要求的当事人的心理一般为过失;
过失--是指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
害社会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
者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后
果的情况。
(2)构成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心理有时是故意;
如:醉酒后驾车、开“斗气车”等。
(3)如果以车辆作为工具,故意造成他人伤亡或者财
产损失的,不作为交通事故处理。
4)后果因素
后果因素包括:人员伤、人员亡、财产损失。
成立条件:三者可以同时出现,也可以出现其中的一种。
(1)伤---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中规定的伤情;
(2)亡---是指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当事人生命的终结;
(3)财产损失---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的直接损失。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
1、根据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程度分类:
死亡事故
交通事故分为伤人事故
财物损失事故
2、交通事故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数额分四类:
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轻微事故
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不足
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及3人以上;或机动车事故直接经
济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3--6
万元之间的事故。
4)特大事故
一次造成死亡3人或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
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3、根据事故发生的对象可将交通事故分为五类:
1)车辆间的交通事故
表现形式:车辆之间发生刮擦、碰撞而引起的事故。
★刮擦是车辆侧面接触的现象;常发生在超车和会车时的刮擦。
正面碰撞
追尾碰撞
★碰撞分为
侧面碰撞
转弯碰撞
2)车辆与行人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对行人的碰撞、碾压和刮擦等事故。包括机动
车闯入人行道,以及行人横穿道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
3)机动车对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碾压骑自行车人的事故。
4)车辆自身事故(单方事故)
翻车和坠落事故。
5)车辆对固定物的事故
2001-2005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
,事故共
,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已达300人,
。
,、
受伤,。
,
万人死亡,。03年死伤人数出现了10年以来
的首次下降,其中“非典”期间事故下降明显。
,居世界第一。因驾驶员因
%,造成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
%%。
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比2004年减少67635起,下降
%;,同比减少8339人,%;造成
469911人受伤,同比减少10953人,%;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