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三、、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1)合法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有法律约束力。(2)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3)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例如,张贴通告、员工手册送达、会议精神传达等);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公示或者未对劳动者告知,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生效。(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1)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提前通知解除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提示】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理由,也不需要经单位批准,但劳动者必须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并且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法定的通知程序,则属于违法解除,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随时通知解除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因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3)即时解除(不需要事先告知)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提示】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