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桥西区段灌溉系统恢复工程凿井施工二标段
投标文件
编号:JF2010-13
投标人:邢台县瑞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0 年 9 月 25 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桥西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JF2010-13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桥西区段灌溉系统恢复工程凿井施工二标段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技术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伍拾伍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RMB¥ 556880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工期 60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同意并承担招标文件约定的所有投标人的义务。
5、,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订合同。
8、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足额交纳。
9. 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邢台县瑞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邢台县南石门镇小石头庄村
网址:
电话: 0319-2823456
传真: 0319-2823456
邮政编码: 054000
2010 年 9 月 25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姓名:孔军凯
2
工期
天数:60日历天
3
缺陷责任期
(工程质量保修期)
1年
4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5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
和临时设施
不提供
6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施工道路所需费用由
承包人承担
7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
达到文明工地
8
承包人工期合同
工期逾期竣工违约金1000
元/天,但其最终的累计
总金额不应超过工程合同
价格的10%
9
工期提前
无提前工期奖
10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
部位单元工程质量
达到合格标准
1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增加和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
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15%,
关键项目:1项,单价调整方式:
只调整超过部分
12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
调整
本工程合同价格在合同实施期
间不因市场物价波动而进行调
整。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不予考虑
13
质量保证金
每个付款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为工程进度付款的10%,扣
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
约合同价的10%
14
工程保险
发包人不负责投保,各项保险
应有承包人按需要自定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邢台县瑞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邢台县南石门镇小石头庄村
成立时间: 2002 年 4 月 29 日
经营期限: 2012 年 4月28日
姓名: 孔军凯性别: 男年龄: 37 职务: 法人
系邢台县瑞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邢台县瑞杰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 2010 年 9 月 25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孔军凯(姓名)系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