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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960106996 2013/3/2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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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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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供电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工作,依据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考勤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辽电人资〔2012〕234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机关部门、各二级单位。
第三条考勤对象为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以及劳务派遣、临时借用等编外其他用工人员。对外委外包单位的工作人员,只了解到岗情况。
第四条考勤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制。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考勤具体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日常考勤工作。
第五条公司成立考勤工作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人力资源部主任和监察审计部(纪委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工会办公室)、监察审计部(纪委办公室)等部门作为小组成员,共同配合开展工作。
各部门、单位建立由主要领导参加的考勤工作小组。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设一名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单位的
日常考勤工作,掌握本部门、单位员工出勤情况,了解编外其他用工人员到岗情况,接受本部门人员销假告知,定期上报考勤情况,建立和维护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档案。
第七条考勤工作要坚持丰富考勤内容、实现“两个全覆盖”(考勤内容和人员全覆盖)、严格管理、依法合规、提高水平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八条考勤工作是公司加强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严肃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公司全体员工应养成守时****惯准时出勤。
第九条公司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8 :30时-12:00时
下午:13:00时-17:30时
上述上、下班时间各单位主管可视实际需要及各地区特殊情形呈准公司领导调整,值班人员上、下班时间执行现行规定。
第十条员工于上班时间后出勤者即为迟到。员工于下班前,未经批准擅自下班者,即为早退。
第十一条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在5分钟以内的,为第一类迟到。上班迟到、下班早退超过5分钟的,为第二类迟到。凡一个月内,第一类迟到、早退2次者,视同第二类迟到1次。凡第二类迟到、早退3
次者,视同旷工半天。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打卡。
(一)经公司核准免予打卡者。
(二)因公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核准者。
(三)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四)临时事项,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第十三条打卡考勤
(一)早晚:每日上午上班前、下午下班后必须在考勤机上刷卡。
(二)中午:每日上午下班后、下午上班前出入办公楼人员必须刷卡,中午不出入可不刷卡。
(三)刷卡考勤涉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单位,需报人力资源部具体人员、方式及工作时间,倒班人员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刷卡。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旷工一天论,并按其情节酌以惩处。
(一)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者。
(二)有涂改情况者。
(三)故意毁损出勤卡者。
(四)伪造出勤卡者。
如有第一项的情形发生,代打者亦以旷工一天论并同受惩处。
第十五条偏远地区、无局域网等无考勤机的办公地点,使用《铁岭供电公司签到簿》,每日进行考勤,按月认真登记《铁岭供电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单》。
第十六条考勤实行日考勤月上报的考勤办法,重点考核员工的出勤和各类编外其他用工人员的到岗情况。
第十七条各部门兼职考勤员每天要及时准确地记录本部门、单位员工的出勤情况,妥善保管好各种休假凭证。每月25日前内将汇总后的考勤结果以《铁岭供电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单》和《编外其他用工人员到岗情况统计表》的形式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十八条《铁岭供电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单》要附完整的缺勤人员的请假证明材料,包括请假单、诊断书等。
第十九条《铁岭供电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单》和考勤系统中信息数据是计算考勤结果的主要依据。各部门、单位上报的《铁岭供电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单》务必准确无误,真实反映实际考勤情况,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
第二十条考勤主管部门每半年以不同方式组织对各部门、单位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同时不定期进行抽查。各部门、单位每季度对本部门、单位考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及时纠正考勤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章胸卡佩戴
第二十一条员工工作期间须佩带胸卡,一律佩挂在胸前,不可随意佩带,以保证胸卡佩戴的一致性和严肃性。
第二十二条胸卡仅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员工出入公司办公大楼须主动出示胸卡,并有义务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保安有权阻止不佩戴胸卡的员工出入办公楼。
第二十四条胸卡由个人妥善保管,持卡人要爱惜使用,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丢失胸卡者需申请到人力资源部补办胸卡,补办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四章请销假
第二十五条请假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