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宁乡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人:宁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政府采购编号:NXCG-CS-201807240007
委托代理编号:HGZC-CG-2018-11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八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 2
第二章磋商须知 3
磋商须知前附表 4
磋商须知正文 17
一、说明 17
二、磋商文件 19
三、响应文件 2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2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23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27
七、其他规定 28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29
第四章采购需求 32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35
一、磋商响应声明 36
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39
三、联合体协议 40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 41
五、服务方案说明 45
六、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47
七、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48
八、经销、或代理货物、或为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49
九、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50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52
十一、最后报价 53
磋商邀请
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宁乡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NXCG-CS-201807240007
3、委托代理编号:HGZC-CG-2018-112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依据《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导则》,结合宁乡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现状,编制《宁乡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
二、采购项目预算: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由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说明: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18年4月、5月和6月;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18年7月31日起至2018年8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 14:00 至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件和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18年7月30日起至2018年8月6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