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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企业如何规范福利费财务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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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下,企业如何规范福利费财务管理.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8/9/13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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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新规下,企业如何规范福利费财务管理
    小心5处“变脸”
    在具体的实务操作中,企业应小心财会[2009]242号对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作出的5处调整:一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已经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或提取,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再列作职工福利费管理。二是其他属于福利费开支范围的传统项目,继续保留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比如: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补贴、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职工困难补助、福利部门人工费用等。三是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职工疗养费用、防暑降温费、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调整纳入职工福利费范围。四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过去未明确纳入职工福利费范围,财会[2009]242号印发后,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作为“各种津贴和补贴”,明确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如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支出则调整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五是对于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补贴,明确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财会[2009]242号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是指除去按工资一定比例缴纳或提取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之外的,其他与工资没有固定比例的福利待遇支出,具体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是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疗养费用、自办食堂经费补贴或者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是企业尚未分离的内没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折旧、维护和工作人员的人工费用;三是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墓金支出;四是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五是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财企[2009]242号各条款项目的其他支出。
    对这些福利费支出,企业需根据财企[2009]242号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还需留心“特殊福利”处理
    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为回应社会上对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的关注,体现财政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责,规范当前企业职工福利费中存在的问题,财企[2009]242号还对企业负责人福利性货币补贴和公用事业企业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等问题进行了规范。
    按照财企[2009]242号要求,对已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实行年薪制之后,企业负责人领取报酬,实际上已全面考虑了其管理要素的贡献、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等因素。因此,企业负责人福利性货币补贴收入是其年薪的组成部分,企业不应在其年薪之外单独发放。
    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