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解析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及其公权化趋向
摘要当今社会正处于知识爆炸的时代,而知识产权已经逐渐由私权逐渐向公权化进行转变,普遍认为,是知识产权的本质是私权,而构建法律利益平衡的基础则是公权,从而在最大限度上实现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当前社会,知识产权的公权化证明了其具有私权和公权两种属性,两者相互独立而又相互影响。而产生矛盾的主要因素则是私权,产生矛盾的次要因素则是公权,这些都表明必须要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加以足够的重视,同时对其私权更要加以保护,知识产权在民法体系中具有相应的独立位置。
关键词私权性公权化利益平衡知识产权
作者简介:吴威,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知识产权专业。
中图分类号::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3-267-02
人类社会早已经不是从前的工业经济时代,取而代之的是知识经济时代,可以说我们的这个社会正在由工业经济逐渐向知识经济进行蜕变,而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使得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程度凸显,以当今国际的一些发达国家为例,早已经将物权法用知识产权法取而代之,货物买卖合同均被电子商务合同所取代,而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数字技术以及计算机网络的广泛普及对于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来说又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网络信息的公示程度,引发了人们对私权属性产生了的严重的质疑,想要缓解这一冲突一些西方国家在法规上对权利人的垄断进行了深层次的加强,然而这一举动却遭到了相关人士的一致反对,其中包括一些业界的专家。他们之所以反对主要是担心对私权的膨胀过度必将引发社会公用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的损害,从而阻碍/制约了科技的发展,因而他们主张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要限制私权的不断蔓延,以防止阻碍科学技术创新的空间拓展以及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其霸权地位,要求一些经济相对滞后的国家供给一些与国际公约类似的保护。而我国针对这些国家的霸权行为,提出了自己的全新主张,加强了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障以及确认。毫不夸张地讲,自主知识产权是我国提出的、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崭新概念,它以鲜明的特征与其他知识产权进行了区别,基于以上观点,人们不禁反思:在这个知识经济和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的年代,知识产权的私权性是否会被取消?所以人们更加确认了知识产权法的重要地位,人们所反思的问题恰恰是我们需要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其深深的思考。归根结底,在这个时代的知识产权,它的权利属性正在由从前的私权逐渐蜕变成为公权化,但是就目前而言,私权仍旧是知识产权的主要属性,公权还只处于从属地位,这恰恰体现了公权和私权在某种程度上的有机融合。
一、私权属性的基本特征
产品产权的私权,我们必须要从其民事权利的性质说起,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制度以及债权都经过了相对漫长的发展经历,而知识产权从形成到现在仅仅经历了几百年,而知识产权又不具备债权、物权自身的特征,普遍认为,知识产权反映的是创造者的人格魅力和财产利益,隶属于民事范畴。对于我国来说,尽管对于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规的归类具有各种不同的认知,而知识产权隶属于民事权利范畴普遍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共识,与此同时,我国的法典当中也做出了相关的确认,所以,原则上必须要利用民法的精神、理论以及原理去对知识产权进行重新审视,使其得到进一步的规范,而且我们还要对其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