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齐国华:零差率改革的长春样本
“药品零差率是国家新医改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医改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到目前为止,吉林省长春市已经有200余家医疗机构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长春市卫生局局长齐国华开宗明义,在第七届中国医院院长年会“公立医院直面药品零差率”的分论坛上,他和与会者分享了长春市开展药品零差率改革的探索。
齐国华直言,“医改中最难的人是卫生局长,我从来没有感觉压力如此之大。”他认为,卫生局长一是要向政府争取政策,得到政府的经济支持;二是要向社会承诺,改革会给老百姓带来实惠;再者还要争取院长、医生以及药品供应企业的支持。
渐进式改革
启动于2010年8月的长春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改革,近几年推进快速。2009年,长春市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改革,社会效应明显。进而,在市政府相关推动下,长春市对县医院和区医院进行了改革试点,取得了成功。
2011年,长春市委提出要求:2012年所有县医院要实现药品零差率销售。由于县乡级医疗机构因零差率活跃起来,市级医院明显感到了压力,“被逼”将这一政策引入医院。2013年 10月起,5家市级医院参与实施此项改革,占市级医院数量的一半。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的药品零差率改革上,齐国华认为,长春市改革的突破点在于建立了较为合理的保障机制。政策启动之初,长春市出台了
“721”经费保障政策,即总支出的70%由本级财政预算安排,20%由政府通过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实现,10%由医疗机构通过自身的医疗服务费获得。市级财政每年通过购买特殊公共卫生服务的形式补助资金20万元。
补偿机制之外的配套措施,齐国华认为必不可少。首先,长春市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了增补,在原来307个品种基础上,增加了81个品种;其次,探索药品价格同城同价;再者,门诊报销实行三险统一,提升报销比例。
在借鉴基层医疗机构经验的基础上,长春市将零差率改革的范围扩大到县(区)级医院。但由于该类医院总量较大,故而对具体改革举措进行了部分改进。据介绍,长春市在经费保障上主要采取了四项举措:原财政差额补贴基数不变;药品收入减少部分即15%加成部分由财政补贴;实行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以前两年的药品总支出为基数,实行总额包干,提前预付,超支不补,结余留用;控制转诊率,对转诊率下降的情况,按县级医院承担的任务,对结余资金实行分成。
2013年,长春市实行市级公立医院综合配套改革,对除中药饮片外的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对于经费保障,长春市此次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原有市级医院差额拨款补助额度不变;药品加成取消后,按前两年对药品收入平均基数实施政府补贴;将购置设备和基本建设纳入财政预算;政府出资购买特殊卫生服务。
“通过这三年的实践,改革的成效非常明显。”齐国华认为,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改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形成了门诊人均费用、住院费用、药品销售价格降低,医疗收入、医疗机构利用率和医护人员收入上升的局面,基本实现了十几元看一次病的目标。
困局寻解
改革并非一帆风顺。在收获成效的同时,长春市为期四年的药品零差率改革,仍然有多方面问题待解。据齐国华介绍,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向市政府承诺改革一定能成功。公众对于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期待被大幅提升。“但是药品零差率销售之后,药品供应、药品价格、医院管理、行政部门的监管都存在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