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务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车的派遣遵循“客户优先、会议优先、长途优先、时间优先、急事急办”的原则。
第三条下属分公司、子公司、项目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公务车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务车的年检、保险由车队统一办理。
第六条公务车的修理和保养,一般情况下向车队负责人报备到指定的修理厂办理。
第七条统一办理加油卡,每月底集团办公室登记公务车的当月行使公里数,并对应公里数进行加油卡费用预算。除出差外地外,驾驶员均应使用加油卡加油。
第八条除专车外其余公务车不在外过夜,当日出车任务在下班前结束的,驾驶员必须将公务车停放在公司的车位。超过下班后,驾驶员可将车辆停放在家中楼下,但必须保证停放安全,并由驾驶员承担车辆的安全责任。
第九条每日下班后及休息日无任务时,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的车位,并将车辆钥匙放至公司指定的地方(公务车管理人员处)。
第三章派车管理
第十条用车对象
公务车仅限于以下情况使用:
1、公司客户接待。(填写派车单时需写明客户信息)
2、员工因工作需要,一次出行4人(含4人)以上人员的可申请使用。
3、财务人员提取大额现金(2万元及以上),经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及集团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可派车。
4、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临时用车。
5、公司批量购买礼品或因货运需要可派车。
第十一条用车管理
1、公务车的使用,均需事先联系集团办公室,由公务车管理员统一调度安排。
2、公司有重要会议和接待任务时,会议组织部门和接待责任部门应提前2天以上向集团办公室公务车管理员提出用车申请。
3、出差用车一般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公务车管理员。
4、市内临时用车请提前一小时以上通知公务车管理员。
5、其他部门借用我公司公务车需填写借车审批单,经集团办公室审批后方可派车(一般情况不予借车)。若需借用报总经理批准。
6、如有突破本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况或紧急事项,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可派车。
第十二条派车审批流程
1、公务车派遣按以下流程进行审批:
用车人填写派车单部门负责人签字(直接主管) 公务车管理员审核是否符合派车条件集团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公务车管理员驾驶员。
2、其他单位借用我公司公务车按以下流程进行审批:
借车单位(人)填写借车审批单办公室主任签字
分管副总经理签字驾驶员。
3、驾驶员必须在接收到按审批程序签字确认的单据后方可出车并完成出车任务后,将当次出行单据交集团办公室公务车管理员备案。
第十三条驾驶员及车辆的动态掌握
建立车辆及驾驶员状态信息表,公务车管理员及时掌握驾驶员出行动态和车辆状态,车辆状态分为:长途、市内、维修、外借。驾驶员应及时知会公务车管理员相关信息。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经常学习相关交通法规和知识,做到安全文明行车。
第十五条驾驶员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任何人驾驶,根据调度安排,完成出车任务。
第十六条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