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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wzt520728 2015/8/3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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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财务管理办法
为配合办事处“队账场管”更深入的实施,加强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使财务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办事处对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拟定如下管理办法。
财务审批责任人
由大队党支部委派行政主管领导,按照办事处的要求,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财务人员工作制度及原则。
1、为及时、准确、真实的反映本单位财务情况,财务人员应定期向大队党政领导汇报资金的来源去向,当好领导的参谋,为领导正确掌握和合理分配资金提供重要依据。
2、自觉加强业务学****提高业务水平和素质,财务人员要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重视、理解和支持财务人员的工作。
三、现金和转帐管理。
1、按照“队帐场管”的要求,大队收取的现金和其他收入首先上交到办事处对大队的帐户上,然后以报告的形式从专户中领回,方可在财务上使用。现金的收支由报帐员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对于未上交的现金,严禁使用,否则,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2、转帐手续由报帐员办理,严禁村队开具转帐依据,对不合理的转帐,财务上可以拒绝。
四、财务审批原则、程序及使用范围
1、生产性开支,首先纳入大队计划,大队分管领导、村队长现场查看预算、书面报告,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计划,按重、轻、急、缓程序进行。由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审批,不准超计划安排生产性开支,否则,追究经办人、当事人责任。
2、非生产性开支,必须报请主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具有经办人、证明人、用途,非当事人不能签经办人和证明人;如一人因公办事发生的费用,由支部指定专人签核证明人才能有效。对违反财务纪律的开支,要杜绝审批,对备用金的开支,必须严格实行先批后用,无备用金不审批。
3、凡领取备用金开支使用,在资金使用5—7天内,经办人必须办理财务审批手续,逾期未办,财务审批可以拒签,财务人员可以拒报。
4、对退休费、民政费、低保费、优持费等应付及挂帐款的支出,须经财务核实准确后才能办理审批,否则,财务人员可以拒付。
5、为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对于此类开支,由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口接待,其费用,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