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标准修订编制说明
自1953年我国第一个统一的水泥标准诞生至今,我国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已经历了4次修订。1996年我国开始了强度检验方法等同采用ISO标准的研究,1999年颁布了以新强度检验方法标准为核心的六大通用水泥标准,这标志着我国水泥标准已完全与国际接轨。
在1998~1999年修订GB175、GB1344、GB12958三项标准时,主要是配合我国水泥强度检验方法与国际接轨,在原92版标准的基础上只对水泥强度检验方法和强度标号进行了修订,大部分内容维持了92版标准。这样现行标准在实施中一些问题就显现出来,针对这些问题,中国建材院水泥新材所于2004年开始修订水泥标准,现已完成报批稿。
现行标准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1、关于三项标准的整合
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国家标准进行清理整顿的要求,同时参考欧洲水泥标准EN197-1:2000《通用波特兰水泥》,此次修订将三项标准合并为一个标准,统称为通用硅酸盐水泥。
2、关于定义和组成
按照GB/-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要求,定义中不能包含要求,水泥组分的含量不能在定义中体现。
3、
我国普通硅酸盐水泥是五十年代初学习苏联标准而得名的。由于普通硅酸盐水泥性能是硅酸盐熟料起主导作用,混合材起辅助作用,而少量的混合材对于节能、环保等方面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其使用量约占70%。
近几年来,新型水泥生产工艺不断发展,水泥熟料质量的不断提高,粉磨技术的不断进步,为水泥中多掺混合材
创造了条件,因此水泥品种设置和强度等级不匹配的问题愈来愈突出,,如果不突破混合材掺量就肯定是富裕强度很大,甚至超出二个强度等级,由于水泥产品附加值很低,这样一来水泥企业损失很大。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最大混合材掺加量可以达到26%,平均水平20%;,最大混合材掺量可以达到48%,平均28%。
因此强度等级与混合材掺量不匹配也是我国普通水泥混合材使用混乱的主要原因。
同时,生产水泥熟料需要消耗大量资源、能源,还排放大量有害气体,因此我们希望水泥企业能生产出高品质的水泥熟料,再依据不同工程的需要生产不同品种的水泥。
4、关于混合材种类及允许掺量
确定通用硅酸盐水泥允许使用混合材的原则:
1)保证水泥质量;
2)有利于水泥产品质量的管理;
3)混合材量大、面广;
4)对人体无害。
部分水泥的混合材掺量进行了调整,具体见标准。
5、关于石膏种类
增加了混合石膏。
6、关于助磨剂用量
1%%
7、关于技术指标的一些调整。
标准的内容
1 本标准与欧洲水泥标准ENV197-1:2000《通用波特兰水泥》的一致性为非等效。
2 标准的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如:碱含量、细度作为选择性指标。
3 增加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
定义:以硅酸盐水泥熟料、适量的石膏、或/和混合材料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4 将组分与材料合并为一章
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4章,本版第4章。
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改为“活性混合材料掺加量为>5%且≤20%”,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