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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出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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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出台.doc

上传人:rita291961 2018/9/14 文件大小: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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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东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出台
由于2010年我省在文史类、理工类的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普通类提前批本科,体育、音乐、美术类本科以及专科层次院校2010年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今年高校录取时,本专科投档方式将有所不同。
根据日前公布的《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高校投档时,将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组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靠前的优先检索投档。《规定》明确,填报平行志愿的考生,按投档原则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一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相应批次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排序投档。未能在第二院校志愿组投档,或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相应院校而被退档的,不再投档第二院校志愿组其他院校志愿,但可参加征集志愿录取,或参加下一批次排序投档。
对提前批次和专科层次等非平行志愿批次的高校,《规定》明确,投档实行两次投档。第一次投档,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投第一志愿考生。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按补投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投档,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第二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再补档,安排征集志愿。其中: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省招生办公室在文化总分和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投档模式的调整,对考生填报志愿有何影响?省考试院负责人介绍,今年正式录取时,对实施平行志愿和非平行志愿的高校,每批次都只提供两次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在第二次投档录取结束,按投档原则、顺序未能投出的考生,以及在第二次投档而被高校退档的考生,将在当批次正式录取时不再投档。但考生可参加当批次征集志愿,或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因此,考生填报志愿时,仍要注意志愿风险,志愿之间仍要有合理梯度,以增加录取机会。
体育专业提前录取今年,普通高等学校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