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镇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总支): 为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工作,根据省、扬州市和我市关于党务公开的要求,结合我镇去年党务公开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章》精神,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公开的原则(一)依法依纪公开的原则。按照《宪法》、相关法律法规、《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对应予公开的党内事务,尽可能予以公开。(二)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党内事务首先要在党内公开,对不涉及保密、不侵害他人权利,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要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采用方便快捷的形式,突出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积极稳妥推进党务公开。三、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重点公开党员群众关注的、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3)执行。镇党务公开办公室对已审核批准的公开内容,落实专人按照公开内容对应的要求进行公开。(4)意见反馈。认真收集、整理党员群众针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等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交相关责任部门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群众。(5)再公开。已公开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原申报主体按照上述程序对调整后的公开内容进行再公开,并说明再公开的事由。 2、基层党组织(垂直管理的基层站所其上级主管机关有专门要求的除外)进行党务公开的具体步骤为: (1)申报。由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务公开联络员填写《仙女镇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申报表》(附件5),将拟公开内容及其对应的形式、范围、时限,报支部(总支)审核。(2)审核。支委(总支)会成员对照拟公开内容及其公开范围、滤布公开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核,并由支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3)执行。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联络员定期将支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的党务公开内容报送镇党务公开办公室,由其按照镇党委的执行程序进行公开。(4)意见反馈和再公开程序与镇党委的相同。(二)依申请进行公开的程序对群众申请公开的党内事务,由镇党务公开办公室(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责受理申请,并报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基层支委、总支)研究。经研究同意群众申请的,按上述执行程序进行公开;不同意群众申请的,由镇党务公开办公室(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责向群众进行解释。五、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压滤机滤布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镇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具体负责全镇党务公开组织实施中工作协调及监督检查。各党支部(总支)要按照党委的统一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党支部(总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好本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通力协作,紧密配合。涉及到党务公开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分别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