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励我校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我校《关于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结合我院各学科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参评范围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范围是学制范围内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并且上一年度无违纪行为的二年级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该奖学金与同一年度其它研究生特殊奖学金(如卫星奖学金)不可兼得,研究生自愿选择申报奖学金类别。
学校对已获推荐攻博资格的研究生单列指标进行评选,以推荐攻博方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得放弃攻博,否则,按硕士三年学制执行。
三、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课程的平均筛选成绩不低于80分或已获得直博资格并确定读博
;
,开题成绩良好以上;
、学术活动等科学研究方面表现优秀。
具体打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打分项目
分值
主持国家(省)学生科技立项
3()
主持科技竞赛国家(省)1,2,3等奖
3()、2(1)、1()
国外(国内)国际学术会议ORAL、POST
3(1)、()
国内学术会议报告、参加
、
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最佳、优秀论文
2(1)、1()
正式录用或发表的SCI论文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一作)
3
正式录用或发表的EI期刊论文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一作)
正式录用或发表的核心论文第一作者
授权(受理)的国际发明专利前3名
3(1)
授权(受理)国家发明专利1、2、3名
()
授权(受理)的实用专利前2名
1()
四、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各学科导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附1),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五、评选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2),并提交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交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后退回,留复印件)。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提供。
(二)学院评审
研究生、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筛选成绩、科研表现等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见附3)。最后,根据评分统计情况进行审议,确定推荐获奖名单。
(三)名单公示
评审委员会通过的获奖名单在学院网页中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院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如学生对院评审委员会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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