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1
文档名称: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

格式:doc   大小:1,628KB   页数:3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

上传人:guoxiachuanyue001 2018/9/15 文件大小:1.59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潞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2016年12月目录1、序言……………………………………………………12、第一章总则……………………………………………13、第二章举办者与学院…………………………………24、第三章 基本职能和教育形式…………………………55、第四章 管理体制………………………………………76、第五章组织机构……………………………………167、第六章 教职工和教职工代表大会……………………198、第七章学生和校友…………………………………239、第八章经费资产后勤……………………………2510、第九章 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2611、第十章校园文化与标识……………………………2712、第十一章附则………………………………………28潞安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潞安矿务局职工大学,创建于1975年。1991年,潞安矿务局职工大学、汾西矿务局职工大学、西山矿务局职工大学、阳泉矿务局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山西煤炭职工联合大学,潞安矿务局职工大学为山西煤炭职工联合大学潞安分校。2004年3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山西煤炭职工联合大学潞安分校更名为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隶属于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企业办学性质。学院现已形成以高职教育为主体、煤炭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为重点、***高等教育以及技校、中专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培养格局。为明确学院法律地位,保障举办者、学院、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实现学院的奋斗目标,规范办学行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院中文名称: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简称:潞安职院;学院英文名称:lu′an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学院校址:山西省襄垣县侯堡镇潞安大街东段,现有北校区和南校区两个校区;学院互联网域名:文域名:山西潞安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条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需要,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富有良知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与高级煤炭管理人才,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第三条学院为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创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学院的举办者为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潞安集团),实行校企共建、深度融合的办学机制。第四条学院为非营利性事业组织,学院班子成员的调整任命由潞安集团决定。学院院长由潞安集团董事会、党委常委会任命,经山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第五条学院为应用教学型高等职业专科院校,立足煤企,面向山西和全国,服务于煤矿化工及电力等行业,以学历教育为主,教育和培训并重,为山西社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第二章  举办者与学院第六条 学院隶属举办者潞安集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山西省教育厅。学院的办学活动接受潞安集团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第七条举办者的主要职责:(一)核准学院章程,监督和支持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自主办学,纠正学院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指导学院制定发展规划,规范学院办学行为。(二)任命学院的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和其他必须由举办者任命的人员。(三)制定经费拨款标准和使用办法,保障学院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四)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保障,保证学院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优化学校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五)支持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确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六)监督学校依法使用、管理国有资产。(七)审查批准需要举办者审批的事项。(八)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八条学院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依法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制订招生和培训方案,按要求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学设施建设,组织实施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三)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四)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自有的设施和经费,转让专利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依法接受捐赠,对受捐赠财产依法管理和使用。(五)依法收取学费及有关费用。(六)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七)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