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攸县湘东汽贸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湘东汽贸城管理处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株洲市话蝶物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了认真做好攸县湘东汽贸城物业管理服务,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创造优美、整洁、舒适、文明的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该项目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特制定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综合型商业座落位置:攸县蔡花坪镇谭桥村(同乐湖小区对面)第二条该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1年,自2015年元月15日起至2016年元月14日止。第三条物业管理委托事项本合同物业管理委托事项包括以下内容:1、治安防范工作。包括湘东汽贸城内秩序维护、矛盾纠纷的调解、安全巡逻、监控以及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重要部位、重要区域每小时至少巡查一次。2、湘东汽贸城内的车辆行驶和停泊管理及交通设施、设备的养护管理。房屋建筑本体、公共部分的维护、管理。公共场地绿化的养护和管理。3、公共环境卫生服务。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公共楼内墙面及门窗、玻璃幕墙、展厅、广场、道路、楼道、卫生间保洁、垃圾收集及清运等。第四条管理服务标准(一)基础管理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2、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3、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4、定期向业主和使用人发放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单,对合同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90%以上。(二)公共环境1、公共环境及时清扫、全面实行动态保洁、无死角;2、垃圾日产日清;3、对有毒、有害垃圾管理严格按规定分装,不得与其他垃圾混杂;4、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栏、天台等保持洁净,每天进行擦试;展厅玻璃幕墙每个星期不少于两次清洗。展厅地面每星期打磨两次以上,每月不少于两次以上的集中大扫除。上级领导检查或来宾参观时,必须加班加点进行大扫除,确保市场形象。5、无有毒、有害物质、清运管理有序;房屋无污染;各排气口安装统一有序,无安全隐患。(三)秩序维护管理1、巡逻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湘东汽贸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2、应急情况严格按应急预案执行,无因管理责任引发的治安案件;3、交通秩序运行有序,保持畅通,无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为元/年,大写:;由甲方每月按元,大写:;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户名:株洲市话蝶物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湖南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账号:(二)乙方接管物业后,由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三)汽贸城责任区域的设施、设备和附属建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单件维修材料费2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大中修、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四)大件卫生用具由甲方提供,易损用品、清洁液等由乙方自理。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各指标按行业规范标准)1、汽贸城责任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完好率98%以上;2、设备零修、急修及时率97%以上,设施设备返修率小于3‰。3、维修工程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