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石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石新镇人民政府二〇一八年一月目录一、总则 1(一)指导思想 1(二)调整原则 2(三)调整范围 3二、规划指标调整 3(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3(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3(三)其他规划控制指标 4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4(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6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8(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8(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8五、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 8六、各类用途管制分区调整 9(一)土地用途分区 9(二)建设用地管制区 10七、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11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2(一)强化规划自上而下控制 12(二)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机制 12(三)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机制 13(四)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制度 13(五)加大土地生态建设保护力度 13附表1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调整情况表 15附表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16附表3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 17附表4新增重点建设项目表 18附表5土地用途分区统计表 20石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为更好地保障石新镇“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盘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对《石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调整完善。本调整方案基期年为2014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调整方案中未涉及的部分按照现行规划执行,与现行规划共同组成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规划各项建设和统筹土地利用的基本依据。一、总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以建设休闲、旅游、观光城镇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环境生态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规划的现势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各项发展战略得以顺利实施。(二)、局部微调。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深入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和实施管理制度。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量质并重。根据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以及“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外,均可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确保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落实。、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低效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人居环境水平,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水利、交通、旅游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对上级规划的衔接。(三)调整范围调整范围与《规划》范围一致,包括石山村、常屯村、下洼子村、龚屯村、赵木村、当铺村、大金村、太平村等8个村在内的全部土地,。二、规划指标调整(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面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2020年,;。(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严格按照上级规划下达的建设用地规模调控指标,严控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增加流量,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统筹安排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和重点发展区域用地,有效调控建设用地总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1